碳金融市场发展的国际经验与启示【2】

2015-3-6 13:05

国际碳金融发展经验--参与主体广泛化

碳金融市场的吸引力明显提高.碳交易参与主体广泛,包括碳排放权的使用者、碳排放权的供应者、投机商和碳金融中介。面临碳排放约束的国家或企业是碳排放权的最终使用者,比如受《京都议定书》约束的所有发达国家、自愿参与温室气体减排的企业和欧盟排放权约束下的企业等。亚洲、非洲、南美州和东欧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是碳排放权的主要供给者。此外,受《京都议定书》约束的持有盈余配额的国家或企业也是碳排放权的供给者。利用自有资金,投机商从事二氧化碳排放权买卖,赚取买卖差价。活跃碳交易、扩大碳市场交易规模和提高整个碳市场的流动性。碳中介机构起着牵线搭桥的作用.其中金融机构是非常典型的中介机构。中介机构提高了市场流动性。使交易更加便捷和更有效率,为最终使用者提供风险管理工具。

国际碳金融发展经验--碳金融产品创新化

碳金融产品是指在碳市场上参与交易的与二氧化碳排放权相关的具有金融资产特性的产品及其衍生品的总称。随着碳交易市场的逐步完善,金融机构把碳排放权转化成可以进行直接交易的商品.并据此创新出众多碳金融产品及衍生品。包括碳远期、碳期货、碳期权、碳证券、碳保险、与碳排放权挂钩的债券、碳权质押贷款以及低碳理财产品等。金融机构通过金融创新开发出这些碳金融产品。规避节能减排项目建设的不确定性给其带来的经营风险以及创新利润来源空间,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国际碳金融发展经验--碳价格透明化

碳排放权价格是完善的碳金融市场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也是碳金融市场高效运行的基础。在碳金融市场中。碳排放权价格透明化程度不断提高,作用体现为:一是及时、准确、全面反映所有与碳排放权交易的相关信息,引导资金迅速、合理、有效流动,在全球范围内有效配置碳资源,最终实现低成本减排;二是具有减排义务的企业,可以依据碳价格做出生产经营决策和投资决策.降低生产成本或获取投资收益。但是由于全球碳市场尚未统一.导致碳价格多种多样、碳价格波动较大、不同价格波动程度不一致。尚未形成统一碳价格体系,碳价格的透明度需进一步提高,才能有效发挥价格引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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