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化改革,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一是“自上而下”规范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方法,增强核算结果的权威性和可比性,充分发挥GEP应用效力。
二是要建设涵盖生态产品生产、加工、制造、流通和服务等经济活动的产业化体系,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
市场机制。
三是强化科技创新,发挥好对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支撑。培育绿色转型发展新业态,推动良好生态环境成为现代产业体系的核心生产要素,赋能生态产业化高质量发展,有效促进区域生态比较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加强生态产品产业化试点,进一步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特别是中西部地区。
四是加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国家战略协同推进,建立基于生态产品总值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激励机制。激励运营主体主动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水平,保护和增强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提升生态系统固碳增汇能力,为双碳目标实现提供基础支撑。充分发挥农村地区生态优势、就地就近致富的发展机制,塑造城乡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推动共同富裕。
五是进一步明确生态补偿主体和补偿标准,加强生态补偿
政策力度。充分发挥生态补偿机制与
碳汇交易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中的作用。
六是谋划并实施一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供给保障重大工程,保障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落地见效,推动生态功能区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