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3-1 23:13 来源: 碳排放交易网
广东碳交易特点:
碳交易启动日期 | 2013年12月19日 |
总体减排目标 | 2015年的单位GDP排放量比2010年降低19.5%。 |
碳排放总量 | 6亿吨 |
纳入碳交易的碳排放总量 | 3.88亿吨 |
碳交易覆盖量 | 碳交易体系覆盖50%以上的总排放量 |
碳交易范围 | 电力、水泥、钢铁、石化等工业企业,以及宾馆、饭店、金融、商贸、公共机构等单位 |
纳入门槛 | 年排放二氧化碳1万吨及以上的工业行业企业,年排放二氧化碳 5 千吨以上的宾馆、饭店、金融、商贸、公共机构等单位为控制排放企业和单位。 |
纳入企业数量 | 202家控排企业和40家新建项目企业 |
要求报告碳排放量的企业 | 年排放二氧化碳5千吨以上1万吨以下的工业行业企业为要求报告的企业。 |
ccer使用限制 | 不超过企业配额总量的10% |
配额分配 | 于每年7月1日完成配额分配。配额实行部分免费发放和部分有偿发放。2013-2014年控排企业、新建项目企业的免费配额和有偿配额比例为97%和3%,2015年比例为90%和10%,“十三五”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再逐步提高有偿配额比例。 |
碳排放报告提交日期 | 3月15日前 |
核查报告提交日期 | 5月5日前 |
履约日期 | 6月20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