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将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美丽
江西建设,大力促进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协同增效,以实现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目标要求。
一是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上取得新突破。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强科技支撑,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强化源头管控,大力推动NOx和VOCs
减排,加快完成
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积极推进
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强化秸秆露天焚烧管控,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持续开展饮用水安全保障提升、开发区污水收集处理提升等专项行动,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稳定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和农用地污染源头防控指导,有序推动全省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持续发挥生态环保督察“利剑”作用,坚持督帮一体,聚焦各类督察
问题整改,不断压实整改责任,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全过程跟踪问效。
二是在全面推进美丽江西建设上迈出新步伐。加快实施全面推进美丽江西建设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通过“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推动美丽江西建设各重点领域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巩固提升“1+6”市县两级美丽建设试点成果,谋划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美丽江西建设实施体系和推进落实机制,积极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加强美丽建设系统谋划和制度设计。以建设美丽江西先行区为着力点,分类施策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建设,研究制定更多具有江西特色的美丽建设标准指南,着力打造一批美丽学校、美丽工厂等“美丽细胞”,加快形成样板示范、以点带面的良好态势。
三是在推动全省自然生态保护上开创新局面。强化生态保护修复与监管,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大对生态破坏问题的监督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健全完善监管网络,强化任务责任落实,推动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和评估。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立法调研,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扎实推进示范创建提档升级,探索实践“升级版”的示范创建模式。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不断提升创建质效,力争我省国家级示范创建数量进位赶超。引导和激励已命名地区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探索“两山”转化模式,协同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发展,促进生态产品价值有效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