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聚焦保险机构,从强化主体责任、加大资源投入、提升风控能力、健全服务体系等四方面提出要求,切实加强行业主体绿色保险经营管理能力支撑。
《指导意见》强化监管引领,从偿付能力计算规则、保险资金运用
政策、产品备案管理、业务领域相关制度规范等方面完善政策举措,持续提升统计分析等方面的监管要求,强化监管评价体系等正向激励作用,切实提升对绿色保险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
《指导意见》推进合作协同,要求保险业协会、保险资管业协会、保险学会、精算师协会、银保信公司和上海保交所充分发挥自身功能作用,强化行业与跨行业交流协作,共同服务绿色保险发展大局。
《指导意见》强调深化合作,要求全行业要加强与各业务主管部门、地方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打造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绿色保险发展体系。
此外,《指导意见》还强调宣传交流,要求行业自律组织加强传播绿色保险理念和政策,营造有利于绿色保险发展的良好环境,并要求行业加强与绿色产业企业、研究机构等组织的交流合作,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推动制度、准则和标准共建,共同助力绿色低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