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控排企业(配额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完成履约的将面临什么样的惩罚措施和机制

2015-1-31 21:42 来源: 易碳家

配额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报送碳排放报告、拒绝接受核查和履行配额清缴义务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公开通报其违规行为; (二)3年内不得享受节能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财政补助资金; (三)3年内不得参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节能环保及

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评先评优活动; (四)配额管理单位属本市国有企业的,将其违规行为纳入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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