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中国各碳交易试点纷纷推出了CCER专业服务?

2015-1-29 14:01 来源: 中创碳投

       • 2015年1月14日,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自愿减排交易的相关参与方,企业、机构、团体和个人均可在登记系统中开设账户,以进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持有、转移、清缴和注销。同日,深圳排放权交易所率先发布开户公告;

       •2015年1月15日,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纷纷启动开户工作;

       •2015年1月16日,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发布《关于鼓励交易机构参与CCERs交易的奖励办法》,吸引项目业主、经纪会员及机构会员在深进行CCER交易;

       •2015年1月20日,北京环境交易所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平台正式上线。该平台立足首都、服务全国,为有意参与CCER交易市场的企业、机构、团体和个人提供在线开户、交易服务。

       可以看出,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正式上线后,CCER线上交易已经具备条件,以CCER交易为核心的市场潜力巨大,各试点碳排放交易所也纷纷启动CCER的相关服务。目前,全国范围内能够开展CCER交易相关服务的仅有国家发改委备案的七家交易所,即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及重庆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在试点碳市场运行过程中,交易所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其基础作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起到平台媒介作用,为参与方提供交易场所和交易产品。一方面为碳市场参与者提供规范、标准的场内交易平台,能够吸引更多的市场方参与到碳市场中来;另一方面,开发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各种碳交易产品,活跃交易,如各种碳金融产品,当然CCER的相关服务也是其中一种。二是起到监督管理、控制风险作用。交易所交易相比场外交易(OTC)往往受到良好的监管,交易所通过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交易规则,最大限度地规范了交易行为,能够保障碳市场参与者的利益,有效控制风险。

       目前,我国碳交易试点运行时间都不长,交易所在碳交易过程中的作用还主要体现在提供平台作用方面。已经完成首年度履约的试点,其交易所经受住了履约期的集中交易考验,累积了丰富的经验。除以履约为核心的服务外,各交易所也不断的扩展交易产品类型(如碳债券、节能量、低碳投融资服务等)。

       另外,尽管部分试点已经对投资机构及个人开放,但各交易所的会员构成中,履约企业仍是主体且数量有限,因此积极争取CCER的投资方、项目业主、咨询方等利益相关方在本地交易所实现交易,将是全国碳市场建立之前各试点交易所重点关注的方向。同时,提供高质量的会员服务和产品、广泛吸引会员参与将是提高交易所竞争力的重要措施,也是交易所能否在未来全国统一碳市场占有一席之地甚至成为全国碳交易中心的重要保障。

       以深圳排放权交易所为例,深交所针对参与CCER交易的项目业主、经纪会员及机构会员推出多项奖励措施,如:对首日CCER场内交易的CCER项目业主,予以免除会籍费和2014、2015年度年费,返还当日交易经手费等,对参与CCER交易的经纪会员和机构会员也有不同程度的优惠。深交所也是国内首家针对CCER交易的利益相关方推出优惠措施的交易所,无论对于履约企业还是相关的投资机构/个人都具备相当的吸引力。

       在试点阶段,由于试点碳市场的地域属性,各地交易所相互之间比较独立,以地方配额交易为主的交易产品也使各地交易所之间不能相互关联。而CCER则具备在全国范围内流动的属性,虽然各试点对于CCER的准入门槛不一,但都能接受来自全国不同地区的CCER项目,这就为交易所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同时也能通过CCER为媒介实现交易所之间的良性竞争。

       试点结束后,我国将建立全国统一碳市场,而基础设施健全、交易产品丰富、会员数量众多的交易所将在全国碳市场中具备较大优势,进而有可能成为全国性的碳交易中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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