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碳市场发展的重庆探索

2024-4-15 14:54 来源: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作者: 李铀 胡资骏 韩鑫韬 汪会敏

市场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2014年6月,重庆碳市场作为我国首批七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碳市场之一正式启动。近年来,重庆市以建设全国首个全域覆盖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为契机和抓手,为碳市场发展注入强劲的金融动力,有效推动碳市场扩容、履约、减排

金融支持碳市场发展的重庆实践

构建支持碳市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国家和重庆市政府先后将金融支持重庆碳市场发展作为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举措。2022年8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印发实施《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将“推动碳金融市场发展”列为试验区建设的重点任务。2023年1月,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细则》,围绕培育优化碳交易市场、建立健全碳金融体系、健全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碳普惠机制等重要方面,进一步细化、深化金融支持碳市场发展举措。同时,重庆将包括碳金融在内的绿色金融改革绩效纳入对各区县主要党政领导的考核评价,市财政部门对碳减排支持工具贷款给予2‰的财政贴息,28个区县建立了合计4.4亿元的绿色金融财政奖补资金池。

打造碳金融基础设施。一是深化数字央行与数字重庆多跨协同创新,自主开发建成持续迭代、央地协同、安全可控、开放共享的“长江绿融通”绿色金融大数据综合服务系统(以下简称“长江绿融通”),联合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在线发布面向金融机构的碳减排项目清单,推动绿色低碳投融资精准对接,并对贷款的碳减排效应进行智能计算、贷后监测和线上披露;推动金融机构利用“长江绿融通”开展环境效益测算和碳核算智能计算,实现银行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全覆盖。二是围绕碳减排支持工具项目和转型金融项目碳核算与信息披露要求,按照“可计算、可操作、可验证、可披露、可持续”原则,开发基于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企业碳账户系统,并与“长江绿融通”实现互联互通,形成碳数据“一组库”、碳核算“一本账”、碳披露“一张网”,助力实现碳减排支持工具的全流程线上化管理和转型金融碳核算的数字化支撑。截至2023年末,企业碳账户系统已全面推广至金融机构,累计助力投放碳减排支持工具贷款约100亿元,预计带动碳减排超360万吨;助力4家银行创新推出“碳挂钩”贷款,支持首批7个转型项目融资4.2亿元,预计实现碳减排81万吨。三是推动基于碳普惠的“碳惠通”平台、碳配额质押融资管理系统等与“长江绿融通”集成创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与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合作打造川渝碳中和联合服务平台,实现川渝两地自愿减排量在碳中和领域的互认互通。

丰富碳金融相关标准。针对碳配额交易市场和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分别出台《重庆市碳排放配额抵(质)押融资业务指南(试行)》和《重庆市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抵(质)押贷款业务指南(试行)》,为金融机构有序开展碳金融业务、盘活碳资产提供方向和依据。针对高碳行业低碳转型,全面梳理重点行业转型需求,出台《重庆市转型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3年版)》,探索出台煤电、钢铁化工等六个高碳行业转型金融支持目录,选择万州区、长寿区结合产业实际率先制定七个高碳子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的金融支持方案。

创新碳金融产品和服务。一是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创新推出全国首单碳配额理财、西部首单碳挂钩贷款、碳配额质押融资、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融资、碳配额回购等业务品种。例如,农业银行重庆分行联合农银理财为国家电投集团重庆合川发电有限公司投放1000万元碳配额理财融资款,这是全国首笔引入理财资金为客户提供基于碳配额的融资业务。截至2024年1月末,重庆市金融机构向碳市场重点控排企业发放的涉碳贷款余额达267亿元,其中,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累计发放10笔,发放金额超5亿元;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贷款累计发放4笔,发放金额达1.8亿元。二是推动金融机构和企业创新发行碳中和债等绿色可持续债券,提升直接融资水平。例如,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发行中西部首单符合中欧共同分类标准的绿色金融债券和专用于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绿色金融债券;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全国首单交通类碳中和债券。

碳金融有效推动碳市场扩容、履约、减排。2021年以来,重庆碳市场发展较之前明显加快。截至2023年末,重庆碳市场累计成交近480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成交额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在册交易主体突破1000户,其中纳入碳配额市场的企业超300家,数量较2021年前增长近一倍;碳市场强制减排和激励减排作用充分发挥,直接或间接推动企业自主实施50余个工程减排项目,助推“十三五”期间全市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21.9%。

金融支持碳市场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碳市场有待进一步完善。碳交易是碳金融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碳金融发挥作用的程度紧密依托碳市场的成熟程度。目前重庆碳市场交易规模相对较小,价格偏低,履约驱动现象明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金融参与空间。一方面,碳金融创新难以找到合适的承载主体。金融支持碳市场的形式较为单一,主要是以碳配额为标的的碳融资服务,基于自愿减排机制的碳金融创新以及碳资产管理服务等鉴于难以找到合适的市场承载主体,仍无法落地。另一方面,已有碳金融创新业务批量落地难。以碳排放权配额质押贷款为例,2018~2020年重庆碳市场年成交金额约为2000万元,平均单笔成交额仅为10万元左右,而相关控排企业的融资需求基本在数百万元以上,金融机构难以将碳排放权作为担保物向企业提供融资,业务批量落地基础薄弱。

碳金融配套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一是碳金融相关政策激励不够。目前重庆对碳金融业务尚缺乏综合性的配套扶持政策及有效的风险补偿机制。二是碳金融中介培育不足。例如,全国6家通过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CDM)批准的指定经营实体(DOE)、12家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审定与核证机构均不在重庆,不利于碳汇资产核算、碳评级等碳信息披露方面的业务开展。三是一些创新产品的外部法律支撑还不完备。例如,碳排放权作为合规押品的资质尚未明确。

碳信息披露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金融支持碳市场发展有赖于充分的碳信息披露。但实践中发现,碳信息披露缺乏底层数据支撑,除重点排放行业相关企业外,大多数企业尚未开展碳核算工作。同时,碳信息共享程度较低。纳入全国及地方碳市场的强制控排企业已多年上报碳核算信息,但尚未完整建立跨部门共享机制,金融部门缺乏获取相关信息的直接渠道。此外,碳信息获取的数字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重庆碳信息集成平台在数据集成、智能核算、场景应用等方面仍需加强与“长江绿融通”的协同拓展,促进绿色金融产品精准创新。

碳金融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对碳资产认知不足、专业人才匮乏等,大部分控排企业少有“碳金融”概念,其碳配额基本被用于履约,很少被用于投资交易。同时,银行的碳金融产品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仅有少量银行开展过碳金融产品创新业务,且可推广性、可复制性不强,部分银行因缺少专业人才暂未开展碳金融业务。

金融支持碳市场发展的政策建议

加快优化碳市场发展政策。以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严格对标对表《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加速推动重庆碳市场与全国碳市场有序衔接。一是明晰碳市场相关政策。加快研究出台碳配额总量规划、有偿分配、市场调控和政府回购收储等细分政策规则,稳定市场主体长期碳价预期。二是加强碳交易财政奖补。制定交易费用财政奖补政策,吸引更多证券公司、央企集团碳资产管理公司深度参与碳市场,探索建立碳市场基金作为基石投资者,推动形成多层次投资者结构,提升交易能级。三是优化价格形成机制。借鉴碳配额有偿分配改革经验,采取更有利于价格发现的公开竞价交易方式。

加快培育合格的碳金融市场主体。一是扩大碳市场参与企业覆盖范围。逐步将碳市场覆盖范围扩大到更多高碳排放、数据基础较好的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化工等行业,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提高市场活跃度。二是开展碳金融能力建设。成立碳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强化碳金融理念宣传和政策解读,打造专业智库,持续开展碳金融理论政策研究,加强碳金融专业人才培养,着力提升市场主体碳金融能力。三是建立常态化的碳融资对接机制。加强重点控排企业名录管理,定期开展银企对接,引导与鼓励更多金融机构和控排企业自主参与碳市场交易及服务。

加快完善碳金融发展配套机制。一是完善碳金融支持与激励政策。重视银行在碳金融产品创新和开发中的主体作用,鼓励银行继续深化碳融资业务,为碳金融产品从开发到投入市场提供绿色信贷补贴和“绿色通道”,并将碳金融发展纳入金融机构评价体系,对领先的金融机构实施激励。二是大力培育碳市场中介机构。鼓励发展在核查认证、项目评估、专业咨询、碳金融投资风险管理等领域提供碳金融服务、公证性服务、代理性服务和信息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与市场体系,构建更加多元化的碳市场金融生态圈。三是推进碳排放权质押贷款标准化建设。在碳金融立法暂时缺位的情况下,持续完善碳排放权质押融资标准,明确碳排放权的合规押品资质。

加快建立碳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依托“长江绿融通”,搭建重庆市级公共碳数据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督促控排企业加大碳信息披露力度,并提供涉碳项目识别、数据验证、减排效益测算、价格风险预警、ESG鉴证等一体化数据信息服务,着力缓解信息不对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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