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七部门:推动金融机构和融资主体开展环境信息披露

2024-4-11 10:37 来源: 新华财经

      据人民银行4月10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推动金融机构和融资主体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分步分类探索建立覆盖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推动相关上市公司、发债主体依法披露环境信息。制定完善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引导上市公司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健全碳排放信息披露框架,鼓励金融机构披露高碳资产敞口和建立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突发事件应急披露机制。定期披露绿色金融统计数据。

  意见提出,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依据碳市场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开展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活动,加强碳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研究丰富与碳排放权挂钩的金融产品及交易方式,逐步扩大适合我国碳市场发展的交易主体范围。合理控制碳排放权配额发放总量,科学分配初始碳排放权配额。增强碳市场流动性,优化碳市场定价机制。

  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大资本市场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或再融资,募集资金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积极发展碳中和债和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支持清洁能源等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产品。支持地方政府将符合条件的生态环保等领域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加强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的金融支持,完善相关投融资模式。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研究推进绿色资产管理产品发展。规范开展绿色债券、绿色股权投融资业务。鼓励境外机构发行绿色熊猫债,投资境内绿色债券。支持证券基金及相关投资行业开发绿色投资产品,更好履行环境、社会和治理责任。加大金融支持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的力度,强化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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