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碳减排量核算规范(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2024-3-28 10:45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关于公开征求《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碳减排量核算规范(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同意,由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实验检测研究院起草的自治区地方标准《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碳减排量核算技术规范》已正式列入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按照自治区地方标准有关制修订工作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4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书面意见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气候处 黄雪涵

联系电话兼传真:0991-4165402

电子邮箱:412876238@qq.com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号

邮编:83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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