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记者获悉,中国气象局将在农业气候变化较敏感且具有一定基础的
内蒙古、
辽宁、
黑龙江、
江西、
河南、
新疆、
陕西等7省(自治区)的11个市和7个县,依照“边普查、边应用”原则,开展国省市县四级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试点工作,积极利用普查成果调整优化种植结构,为全面普查奠定基础。
试点工作将摸清试点区域农业气候资源底数和变化规律,形成普查数据、区划图、技术规范、分析报告、系统平台等成果,建立可操作的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基本范式。并将制定农业气候资源、农业生产等普查技术规范,建设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及动态区划应用系统平台,编制中国农业气候区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