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布2024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涉及23项重点工作任务

2024-3-25 13:44 来源: 中国环境 |作者: 杨涛利

“组织完成对阿勒泰地区、克拉玛依市、和田地区等5个地(州、市)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实现第一轮督察全覆盖。”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自治区2024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提出了自治区2024年生态环境主要目标,也明确了七大方面23项重点工作任务。

《要点》从环境空气质量、水生态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自然生态、应对气候变化处、污染减排等方面提出了2024年生态环境主要目标,包括:全区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达到33.6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4.8%,重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2%以内;全区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水质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4.5%,劣Ⅴ类断面比例控制在2.7%以内;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30%;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分别达到13280吨、6240吨、22480吨、800吨;全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2.52%左右;生态质量指数(EQI)稳中向好,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要点》明确了七大方面23项重点工作任务。强化顶层设计,积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新疆实践,开展“美丽系列”建设行动;健全分区管控方案体系,深化环评制度改革,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推动持续推进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严格落实《自治区“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2024—2025年行动方案》,着力减少重污染天气;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组织实施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全流程深度治理;开展县级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加强城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环境监管;加强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规范入河(湖)排污口审批管理;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稳步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加强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高标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同时,《要点》还明确了39项主要事项。包括推动制定修订法律法规和地方标准,如推动《自治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立法工作进程等;推动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新疆建设的实施方案》《自治区“奎—独—乌”区域大气环境整治2024—2025年行动方案》等重要文件;组织开展重点领域试点示范引领,如乌鲁木齐米东化工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开展“无废油田”建设试点。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