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首例“蓝碳+产权+司法”非法捕捞案当庭宣判

2024-3-22 14:12 来源: 象山发布

3月20日,全省首例“蓝碳+产权+司法”非法捕捞案在象山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判处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判令两人共同支付生态功能和渔业资源修复费用5.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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