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奋力绘就生态优美、和谐宜居、绿色发展的美丽云南新画卷。坚持保护为先,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地366个,全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1.35万km2,占全省总面积的29.61%,云南省90%的重要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亮点纷呈,云南省在全国率先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发布生物物种名录、实施极小种群物种保护行动,配合国家成功举办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坚持治污为重,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6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连续8年超过98%;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达94.1%,实现历史最好;九大高原湖泊水质总体向优向好;六大水系出境跨境断面水质长期稳定100%达标。坚持扩绿为基,持续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全省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均位居全国前列。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硕果盈枝,云南省累计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9个。坚持转型为要,大力整治突出生态环境
问题,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50个问题,有40个问题完成整改,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治被列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效正面典型案例。2012年以来,全省能耗强度累计下降36.9%,
碳排放强度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以年均3.1%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年均8.3%的地区生产总值增长。坚持发展为本,坚定不移走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发展以水电、光伏为主的绿色能源产业,绿电装机占比超过86%,绿色发电量占比近90%,绿色能源跃升为云南省第一大支柱产业。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切实抓好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坚定不移走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坚决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奋力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云南实践,绘就七彩云南生态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