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文件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
碳中和。推动能耗双控向
碳排放双控转变先行先试,深入落实“1+N+X”
政策体系,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推进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和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有计划分步骤推进“碳达峰十二大行动”,推动零碳园区建设。加快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推动新上项目高比例使用绿电、存量高载能负荷绿电替代。
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保持煤炭产能总体稳定,加快煤矿智能化改造,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力争煤炭产量稳定在12亿吨左右、原油产量达到300万吨以上、天然气产量稳定在310亿立方米左右。推进已核准煤电项目建设,争取新布局一批保障
电力供应安全和促进新能源消纳的煤电项目,加快建设蒙西“四横五纵”、蒙东“两纵八横”电网主干网架,争取在坚强柔性电网、新能源外送通道、绿电消纳专线、储能示范项目等方面取得突破,力争电力装机规模突破2.5亿千瓦,发电量达到7740亿千瓦时,外送电量达到3180亿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