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绿色
电力证书与
节能降碳
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明确扩大绿证交易范围,鼓励相关项目通过购买绿证绿电进行可再生能源消费替代,扩大绿证
市场需求。通知提到,建立跨省区绿证交易协调机制和交易市场。支持绿证供需省份之间结合实际情况,通过政府间协议锁定跨省绿证交易规模,协助经营主体开展绿证供需对接、集中交易、技术服务、纠纷解决。现阶段绿证仅可交易一次,不得通过
第三方开展绿证收储和转卖。各地区不得采取强制性手段向企业简单摊派绿证购买任务,不得限制绿证跨省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