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修订碳排放管理办法 小规模管控单位可免年度报告

2015-1-6 21:45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全国首部专门规范碳排放碳交易的地方性法规面临首次修订。 

日前,深圳《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修订草案)开始公开征求意见。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对照现行法规发现,修订草案主要增补了关于小规模碳排放管控单位的管理内容。

具体是两条:

一、年度碳排放量较低的碳排放管控单位(以下简称小规模碳排放管控单位)可以免于提交年度碳排放报告,具体标准由市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二、小规模碳排放管控单位超出排放额度进行碳排放并且未按时向市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提交等量碳排放配额的,可以限制其设施运行。
这样的修订应该是为扩大管控范围做准备,交通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 
深圳碳市场以制造业为主,典型特征是管控企业数量多,配额量小。2013年管控企业中,配额在1万吨以下的为285家,占比为44.88%;1万到5万吨的企业为292家,占比为45.98%。
尽管如此,深圳一直有意继续扩大管控范围。此前以政府规章方式出台的《深圳市碳排放权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年碳排放量达3000吨以上的企业,都要纳入碳排放管控。
按照这一标准,深圳目前还有许多企业没有被纳入管控。首年履约完成之后,深圳就一直忙着扩大管控范围。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目前深圳发改委碳交办已经列出一张“扩容单”,500多家企业近期面临核查,其中包括几乎全部的深圳公共交通企业。
对于这些排放规模较小的企业来说,如果可以免于提交经第三方核查机构核查的年度排放报告,就意味每年可以节省1-2万元的报告支出。这部分企业预计将来提交可靠的能源消耗数据就可过关。
这无疑是为小管控企业减负,但同时,政府对于这类企业的履约也相应加码。按照修订草案,如果小规模排放管控单位不履约,政府可以将其关停。这或许是中国碳交易试点中,最为严厉的处罚措施。
此外,这样的修订为后续深圳私家车纳入碳排放管控留出了空间。深圳市副市长唐杰曾表示,深圳希望在时机成熟后,尽快将私家车也纳入碳交易。加之深圳不日前突然对小汽车“限牌”,有官方声音表示,将“积极探索与碳排放权交易相结合的竞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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