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地方性
碳排放交易
市场以自愿
减排为主,参与者有限,市场交易活跃度较低。事实上,即便引入市场机制,仅依靠参与主体的自愿性减排也无法真正实现减排目标,只有强制性标准和市场机制相结合,通过激励约束机制,才能较好地促进
碳减排。而基于总量控制和配额交易机制的碳排放交易市场是比较理想的选择,也是目前国际成熟碳排放交易市场普遍采取的做法。在总额控制和配额交易机制下,管理者会制定一个履约年度内的碳排放总量,然后在总量的约束下采取免费或拍卖的形式向参与企业分配一定配额,履约年度终了时,参与企业向管理者交付与企业年度实际碳排放量等额的配额。该机制的最大特点是履约方式比较灵活,从而使交易市场更为活跃。企业无论是通过免费分配或拍卖购买的排放配额都可在二级市场上售卖,从而使排放配额具有类似于金融资产的性质。在此基础上,配额不足的企业可在市场上购买配额以保证排放的需要,配额节余的企业可在市场上出售配额获利。基于碳排放配额资产还可以衍生出碳排放期货、期权等
碳金融衍生产品,从而最大程度地活跃市场并实现碳减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