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入推动城市公共
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文件明确,到2025年,贵阳、凯里、遵义、都匀成功创建国家
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城市主城区高峰期公交车平均运行速度不低于20公里/小时;贵阳市新增及更新公交车辆中新能源车占比达到100%,其他城市不低于90%;城市人民政府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承担公益性服务等补贴补偿资金到位率100%;城市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达到85%。到2035年,城市公共交通设施更加完备、公交出行更加便捷、服务更加优质、安全更加稳固,基本建成现代化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发挥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场站、设施等资源及客流集中优势,鼓励企业拓展车辆驾驶、停保维修、驾驶培训、公务用车服务、商品交易等业务。建设公交车充换电配套设施,支持社会充换电设施向公交车充电拓展,公交场站充换电设施适度向社会车辆开放。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拓展业务所得收益用于弥补主业亏损,增强企业“造血”功能,促进公共交通企业可持续发展。
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将城市公共交通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根据现有
政策按规定统筹支持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建设和改造,以及新能源车辆购置和运营、信息化建设、适老化改造等。全面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依法享受的车辆购置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免征或减征有关税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