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欧盟委员会公布了2030年气候与能源
政策目标,规定欧盟成员国在2030年之前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削减到比1990年的水平减少40%,同时保证可再生能源在欧盟能源结构中所占的比例不低于27%。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气候行动关乎我们的未来,而能源政策则是竞争力的关键所在,这两件事是相辅相成的。欧盟可以实现在采取恰当行动应对气候变化的同时,促进经济的发展。“我们展示了欧盟在全球气候行动中毋庸置疑的领导地位,我们展示了我们可以以一种利于经济的方式实现这一点。一个雄心勃勃而巧妙的“2030战略”会让欧洲落实在全球气候行动中的份额,同时还会帮助我们减少对进口天然气和石油的昂贵依赖,促进绿色科技产业的发展和可持续增长,为向公司提供一个长期稳定的投资前景。”
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
节能减排上的贡献也不可忽视。目前中国通过采取诸如优化产业结构、节能提高能效、优化能源结构、增加森林
碳汇、推进低碳试点等一系列手段,在低
碳减排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表示,“我国单位GDP
碳排放强度显著下降,2013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的排放比2005年下降了28.56%,相当于少排放二氧化碳25亿吨。”
除了制定自身的减排目标,国际间的合作也是应对气候变化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就在2014年联合国利马气候变化大会召开前夕,中美两国于11月12日发表了《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声明中,美方首次承诺,到2025年温室气体排放较2005年整体下降26%到28%,而中方则首次正式提出,到2030年左右中国碳排放将有望达到峰值,而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将提升到20%。
多年来,中国一直以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形象积极参与到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中,中国的一系列努力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肯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署长海伦·克拉克女士表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让人振奋。“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中美两国元首在
北京APEC会议期间共同宣布了应对气候变化的联合声明,这使得我们非常振奋。我们看到现在中国有着非常多的经验可以与这些发展中国家分享 , 这对于发展中国家是非常重要的。”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阿希姆·施泰纳则认为,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中国为世界其他国家做出了榜样。“中国宣布在2030年(左右)碳排放达到峰值,向世界发出了明确的信号,中国积极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合作下,中国发展绿色经济和低碳技术所实施的政策措施将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一个榜样。”
正如施泰纳所说,《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起到了不错的示范作用。在声明发布后不久,德国政府同意加强2020年前气候行动目标,宣布了气候行动计划,以保证达到其早先设定的2020年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40%的目标。而在减排
问题上一向不太积极的印度也表示,正在进一步研究减排方案,希望得出一个印度的排放峰值年份,同时给出一个新的减排目标。
经过多年的努力,虽然国际社会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上一直存在明显的分歧。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金灿荣表示,“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就是要分清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历史性排放上的责任。“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讲你要他限制排放,也就是限制他的发展速度,他们肯定不愿意的,那么就要分清责任,多大是历史上造成的。因为他们排放了300年了,我们才排放1、20年你就不让我们排了,这就有一个历史分担的问题。发展中国家是同意我们中国的主张,叫“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我们在发展中国家中的态度是最灵活的。我们在承担我们的责任方面,也应该讲在发展中国家当中属于比较好的。”
除了分清责任,发展中国家还要求,发达国家应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在此前提下,发展中国家采取措施减缓或适应气候变化。
为了协调各方的立场,现在的气候谈判开始倡导“国家自主决定的贡献”目标。与以往自上而下的分摊总体减排目标模式不同,这种新模式把气候变化谈判的门槛降低,以非强制的方式让各方提出自己的减排目标。在这样的前提下,虽然分歧并未消解,但各方的态度正在艰难地靠拢。
但是,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志青却认为,在“国家自主决定的贡献”目标的背景下,以2015年的巴黎气候大会做为一个起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在新模式下能否现实减排目标,或将成为一个新问题。“我个人感觉会开启一个新模式,完全不同于过去20年的谈判,或者说气候协商的模式,开启一个气候变化应对的新常态,新常态一定把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做为一个起点,而不是一个终点。全球气候变化应对会进入一个新常态。在这里我们可能忽略了一个它的效果的问题,我们的门槛虽然降低了,你做多做少,做或不做都是你自愿的,在这样一个门槛面前,气候变化这样的目标能不能实现,减排的目标能不能实现可能是我们未来气候变化应对新常态必须要考虑的更大的问题。”
2014年最后一次国际性气候大会——联合国利马气候变化大会已经落下帷落,经过艰苦的谈判与协商,与会各方最终签署的协议草案为2015年巴黎气候大会将产生的全球气候协议打下基础。
但是在新模式下,巴黎气候大会能否如期签订一份2020年后唯一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全球气候协议,我们也将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