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及“碳资产”

2014-12-26 09:16 来源: 碳资产投资

2013年12月4日,我国首个钢铁ccer项目通过现场审定,为首钢迁安钢铁有限公司150MWCCPP(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项目,通过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现场审定,进入审定报告准备阶段。这是我国钢铁行业第一个CCER(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项目,预期计入期内(21年)的年平均减排量约为8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如果进行减排量交易,按北京交易市场每吨30元的价格,有望每年为首钢迁钢带来2400万元人民币的节能减排收益,整个项目运行期内可带来数亿元人民币的额外收益。 

CCER是基于项目层面的交易,1吨CCER可以抵消1吨碳排放。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所产生的CCER,可以面向国内碳交易试点省市相关机构出售,用来抵消其部分碳排放配额的不足。与国际碳交易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相比,CCER只需要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开发时间大约为6个月~8个月。 

企业获得“碳资产”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政府许可的碳排放指标;
(2)通过碳减排项目而获得的温室气体减排量(需要经过认证程序);
(3)通过交易购买的碳资产。
 节能项目能够减少能源消耗,经过一套认证程序(不同地区的认证程序不同)后,节能项目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就会被固化为碳资产。这部分碳资产可以用作交易,也可以用作企业今后发展所需。在国内强制碳减排的背景下,企业碳资产管理正被加速提上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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