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推进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实施方案

2023-11-14 15:15 来源: 龙岩市林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按照《中共龙岩市委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拓展提升林改“武平经验”进一步深化林业综合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岩委发〔2023〕5 号)要求,充分发挥森林“碳库”作用,巩固提升龙岩市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创新林业碳汇工作机制,助力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和“双碳”目标如期实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森林市水库、钱库、粮库、碳库”理念,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充分发挥龙岩市森林资源禀赋优势,以提升森林碳汇能力为重点,加强碳汇计量监测能力建设,积极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稳步推进林业碳汇交易,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径,打好龙岩生态品牌,努力打造南方集体林区森林碳汇能力提升、碳汇价值实现的示范标杆,为全国林业碳汇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龙岩经验”。

  二、基本原则

  (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依托龙岩生态区位和森林资源优势,探索森林固碳增汇模式,巩固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增进闽西革命老区人民的绿色福祉。

  (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通过政府主导,全面统筹林业碳汇项目有序开发,充分发挥政策推动和激励作用,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取得新突破。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加强绿色低碳知识宣传,增强公众低碳环保意识,全方位,多维度推动林业碳汇试点建设。

  (三)机制创新,示范引领。以实施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为契机,探索形成多部门联动协作、共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新林业碳汇价值实现形式,打造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龙岩样板”。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实现三大目标:

  森林植被固碳能力显著增强。积极探索固碳增汇模式和关键技术,形成一套固碳增汇技术规范,全面提升森林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森林结构不断优化、质量持续提升、固碳能力明显增强。到2025年,实施固碳增汇示范工程9.7万亩,建设丰产竹林示范片面积3万亩,全市森林碳储量达到8600万吨。

  林业碳汇应用场景稳步拓宽。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探索林业碳汇金融支持模式,持续推广“生态司法+碳汇”、林业碳汇赔偿机制、林业碳汇指数保险等经验做法,总结一批林业碳汇价值实现创新经验,积极推动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向纵深发展。

  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有序推进。开发林业碳汇开发系统,提前储备可供交易的林业碳汇项目,试点开发市域林业碳汇项目,将林业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鼓励社会各界加强森林经营和保护,助力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到2025年,全市策划培育林业碳汇项目20个。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六项固碳增汇工程,探索森林碳汇巩固提升模式

  1.马尾松林结构优化工程。通过对马尾松中幼龄林抚育强度差异化探索、伐针保阔补阔和开林窗补植增汇三个方面开展技术研究,探索总结出马尾松林结构优化固碳增汇的最佳模式,建设示范基地规模4.7万亩。〔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稀疏天然林混交菌根树种工程。通过对混交菌根树种选择配置差异化和补植方式差异化比较,探索总结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提升与森林土壤真菌多样性的关系,充分挖掘稀疏天然林固碳增汇潜力,建设示范基地规模1.3万亩。〔责任单位:市林业局,上杭县人民政府〕

  3.水土流失治理区固碳增汇工程。依托龙岩市长期以来取得的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探索水土流失治理区乔灌草混交固碳增汇模式及关键技术,大幅提升水土流失治理区固碳增汇潜力,建设示范基地规模1.2万亩。〔责任单位:市林业局,长汀县人民政府〕

  4.杉木、马尾松大径材复层混交工程。以培育大径材为目标,充分利用林木生长不同阶段固碳能力和增汇速度、效率不同的特性,拓展林木生长空间,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森林蓄积量,提升森林生态、经济效益和碳汇能力,探索杉木、马尾松大径材复层混交高质高效固碳增汇的关键技术和模式,构建关键技术模型与参数,形成可应用的示范模式与路径,建设示范基地规模2.3万亩。〔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竹林经营固碳增汇工程。以增加竹林碳汇为主要目标,针对不同类型采用不同的经营措施,采取竹林高效经营促汇、竹林持续经营稳汇、退化竹林恢复保汇3种经营模式,建设示范基地规模0.2万亩;实施竹山道路,灌溉设施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改善竹林生产经营条件,提高竹林科学经营和管理水平,建设丰产竹林示范片面积3万亩。〔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闽西珍贵阔叶用材树种选育工程。依托龙岩国家级现代林业科技示范园区和4个省级保障性苗圃,建立闽西阔叶用材树种质资源库,打造一批示范基地,选育出3~5种优良乡土阔叶树种,持续推广闽西珍贵阔叶用材树种造林。〔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打造四大应用场景,创新林业碳汇价值实现形式

  1.绿色低碳林业行动。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通过认购碳中和林项目产生的碳汇量,抵消演出、赛事、会议、论坛、展览等大中型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鼓励林业企业建立产品“碳标签”制度,对产品设计、生产、营销全过程实行节能降碳,构建一批“碳足迹”“碳标签”认证产品,实现产品碳中和,提升未来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林业碳汇司法行动。积极推进适用林业碳汇赔偿工作机制,探索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全域修复机制,扩大司法“绿碳”基地示范效应,共建生态修复司法协同机制,打造生态修复司法龙岩实践样板品牌。探索完善“生态司法+林业碳汇赔偿”“‘碳汇池’司法固碳行动”等机制,从司法实践层面推动全民参与森林生态系统保护。〔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林业碳汇金融行动。持续推广林业碳汇指数保险经验做法,开发碳汇保险新产品。积极探索碳期货、碳汇抵押贷款等绿色金融产品,拓展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融资渠道。引导国有林场或国有林业企业与村集体、林业经营大户开展合作,探索开发以碳汇收益权为主的绿色金融产品。〔责任单位:市林业局、金融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林业固碳减排行动。发挥森林碳汇产品碳替代功能,推动竹产品精深加工,响应“以竹代塑”倡议,提高竹木产品固碳功能。探索建材木竹替代,支持在有条件的地区优先推广使用木结构和木竹建材,减少因生产使用钢材水泥等高排放建材造成的碳排放。〔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夯实四大基础工作,推进林业碳汇项目有序开发

  1.开展林业碳汇调查监测。根据现有的森林资源状况和经营模式,开展森林碳储量本底调查,科学评估森林生态系统的固碳能力及其碳汇价值,测定闽西分布较广的马尾松、杉木、木荷、枫香等主要造林树种的碳汇计量参数,为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提供重要数据支撑。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开展固碳增汇模式下的森林碳汇计量监测,促进形成一套固碳增汇技术规范。〔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建设林业碳汇项目系统。依托“e龙岩”,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3S技术、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开发“龙林碳汇”项目管理系统,规范龙岩本地区林业项目开发流程,降低碳汇项目开发难度和管理成本,实现林业碳汇“一个体系”监测、“一套数”评价、“一张图”管理,实现面向大众的碳储量和林业碳汇项目动态信息即时查询、更新,满足不同部门和大众的林业碳汇资源决策管理需求,提高公众参与面,推进林业碳汇计量监测常态化、动态化、精准化。〔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大数据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实施林业碳汇项目储备。根据国家备案公布的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稳步推进ccer、FFCER等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与备案,适时合理储备一批林业碳汇项目。鼓励各县(市、区)依托国有林业经营主体或国有企业,采取“一县一主体”独立自主开发方式,带动林农参与林业碳汇项目,实现碳普惠。到2025年,全市策划培育林业碳汇项目20个。〔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开发市域林业碳汇产品。充分发挥我市森林资源优势,创新林业碳汇价值实现,依托林业碳汇项目系统,试点开发市域林业碳汇产品,延伸“龙林碳汇+”应用场景,加快形成多元参与的  碳中和实现机制。积极拓展林业碳汇产品外销渠道,深化龙岩—广州在碳汇领域的对口合作,争取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在龙岩设立分中心。引导全市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和其它自愿减排企业购买市域林业碳汇产品,履行义务减排等社会责任,探索“龙林碳汇+碳排放企业碳中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龙岩市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市林业局成立工作专班,牵头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对照成立相应机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高位推动林业碳汇发展。

  (二)健全人才机制。建立龙岩市林业碳汇专家智库,加强与省内外高校、专业机构的广泛合作,为林业碳汇试点提供咨询和建议,开展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培训,培养懂政策、懂技术、懂管理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建设本土化林业碳汇专业人才队伍。

  (三)强化科技创新。充分发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院、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等技术支撑单位作用,以林业碳汇发展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需求为导向,建立林业碳汇科技创新研究平台,开展林业碳汇相关研究和实践,支撑全市林业碳汇技术创新。

  (四)加大政策支持。加大政策资金统筹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林业碳汇投入保障机制,大力争取国家、省级林业碳汇资金,鼓励和发展金融信贷投入、企事业单位投入和社会投入等多元投入机制。

  (五)规范开发方式。加强林业碳汇项目管理,坚持政府主导,防范项目开发风险,完善准入、退出机制。避免盲目决策,禁止“整县打包”“签订有名无实、无法落地的空头协议”,严密防范有关企业、机构通过虚夸开发收益、夸大开发难度、不用支付开发成本等方式借机圈地抢占林业资源,防止无序开发。

  (六)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模式、丰富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组织开展碳汇相关知识和管理技术培训,搭建公众科普教育平台,开展专题宣教活动,将林业碳汇科普到万千民众中,扩大龙岩林业碳汇在全国、全省的影响力,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碳汇推广和普及,提升社会公众的碳汇价值意识。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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