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本市碳排放交易2022年度履约工作的通知

2023-11-13 16:39 来源: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本市碳排放交易2022年度履约工作的通知

沪环气候〔2023〕184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本市纳入配额管理单位顺利完成本年度清缴履约工作,经研究,本市2022年度碳排放交易配额清缴期截止至2023年11月30日。

请各纳入配额管理单位于2023年11月30日17:00前,依据经审定的2022年度碳排放量,通过“上海市碳排放配额登记注册系统”足额提交配额,履行清缴义务。逾期未完成清缴的企业,将依据《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徐 婷

电 话:62123126、22502669

联系人:林 立

电 话:23115641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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