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印发,集体林改就此在全国推开。“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力有序、纵深推进。”唐芳林介绍,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开展集体林地确权颁证,全国发放林权证1亿多本。
森林质量明显提高。推进森林分类经营和可持续经营,农民造林护林营林积极性不断提高,集体林森林蓄积比林改前增加近39亿立方米,增加近85%,有林地面积增加近4亿亩。
森林资源逐步盘活。创新林权融资机制,推动集体林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建立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全国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300多亿元,支持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
经营效益稳步提升。推动林权流转和林业规模经营,培育家庭林场、专业大户、林业合作社等林业新型经营主体近30万个。集体林地产出每亩约300元,比林改前增长3倍多。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8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