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参与碳交易二级市场存在哪些障碍?

2014-12-8 23:57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2014年中国碳金融发展报告以广东省碳交易试点为例,分析了企业参与碳市场的现状和挑战。报告发现,国有企业占比是影响市场结构的显著因素。

       广东碳市场的重要特征是排放密集型国有企业占据市场的核心地位,仅电力行业排放即占到了总排放的一半以上。根据调研发现,国有企业在参与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上的意愿明显不同。国有企业普遍将参与一级市场有偿分配活动视为政治义务,而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活动缺乏积极性。由于国有企业在广东碳市场的主导地位,其风险偏好显著影响到了参与二级市场的积极性。

       在调研中发现,控排企业参与二级市场存在四点障碍。一是担心未来配额不足,希望留存配额。二是普遍未建立完善的碳管理体系。三是缺少专业性人才。四是政策不稳定,使得参与市场的风险较大。

       同时,分配方法也影响着企业参与碳市场。其中,历史法在具体实行中遭遇更多问题

       由于数据条件约束,广东被调研企业实际上仍然以历史法为主,这些企业普遍反映采用历史法导致配额分配过少,其主要原因有三类。

       一种情况是行业景气发生结构性变化。在基准年2010-2012年之间,钢铁水泥行业较为萧条,停产停工现象较为突出,而电力行业恰恰相反,处于满负荷运行阶段。因此导致钢铁和水泥行业配额分配较紧,电力行业分配较松。当前,钢铁与水泥行业处于利润较低甚至亏损阶段,无法承担较高的履约成本。

       另一方面,早期减排行动未被考虑其中。被调研的许多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在“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已经进行了较多的节能改造活动,进一步减排的空间相对较小,成本较高。这些早期的贡献并未在配额分配方案中考虑,使其获得较少的配额。此外,一些环保类项目能耗较高,导致当前排放增加,与碳减排政策产生了一定的冲突,也制造了一定的不公平性。

       第三,企业检修、事故意外等突发情况未被考虑。大部分生产型企业每2-3年进行一次大规模检修,检修时间1-3个月不等。而采用历史法计算平均值时,并未将其剔除,使得配额分配过少。

       同时,报告也尝试分析了碳市场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通过调研发现,由于无法有效传递碳成本,广东碳市场的企业竞争力受到了明显的影响。

       其中,电力行业尽管盈利能力较强,具有较好的支付能力,但未来几年的发电量预期不乐观,可能会面临较大的成本压力。水泥和钢铁行业处于不景气周期,部分企业经营困难,亏损严重,由于其为高排放行业,碳成本极大的影响到了其现金流。石化行业净利润率6.6%,经营状况尚可,没有明显表现出对竞争力的担忧。钢铁和水泥作为竞争性行业表现出对公平性的极大担忧。由于其他地区并未实现碳交易,或者碳价格较低,导致本地区企业承受了额外成本,该成本无法转移到下游。个别外资企业表示在各种成本上升的情况下,有可能考虑搬迁。电力和石化行业由于垄断优势,其竞争力受到较小的影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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