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在规范绿证核发方面作出了哪些具体规定? ...

2023-8-4 09:17 来源: 国家能源局

      为规范绿证核发,《通知》对不同品类可再生能源核发绿证等作出具体规定。

  一是拓展绿证核发范围。将绿证核发范围从陆上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扩展到所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二是区别品类提出具体要求。对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核发可交易绿证,可交易绿证既可以用作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凭证,也可通过参与绿证交易和绿电交易等方式在发电企业和用户间有偿转让。对常规存量水电项目,现阶段暂不核发可交易绿证,相应绿证随电量交易直接无偿划转;对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核发可交易绿证。可交易绿证核发范围后续可根据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情况动态调整。

  三是明确核发信息来源。绿证核发原则上以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基础,同时通过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提供的数据进行校核。对自发自用等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无法提供电量信息的情况,由相应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提供绿证核发所需信息。

  此外,考虑到现阶段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准确计量尚不具备条件,目前绿证核发全覆盖仅针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待相关条件成熟后,适时将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纳入绿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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