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与碳排放效率的耦合效应分析

2023-7-31 16:48 来源: 金融时报 |作者: 蒋难 胡修林 邓生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将毫不动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生态环境部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降低3.8%,碳减排政策取得显著成效。在减少碳排放,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发展过程中,金融通过资金周转引导生产要素向节能减排行业流动,推动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设备改造、工艺升级、转型发展,提升碳排放效率,是推动碳中和的重要抓手。本文分析了我国绿色金融与碳排放效率的耦合协调性,从碳排放效率角度对促进经济金融的绿色发展提出建议。

  机理分析

  (一)绿色金融发展作用于碳排放效率的传导机理。绿色金融发展通过政策导向、资源配置、技术支撑三大途径对碳排放效率产生影响,最终实现与碳排放效率的协调发展。

  1.绿色金融的政策导向作用。绿色金融是金融系统贯彻落实国家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实现“双碳”战略的重要抓手,兼顾政治与经济的双重属性。完善绿色金融政策、规范绿色金融标准都将对金融机构、生产企业、投资者、消费者产生规范和导向作用,进而引导生产、生活的低碳转型。在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大力倡导和推动下,金融机构一方面主动发展绿色金融业务,另一方面面临更多的绿色金融考核,内外双重动力引导金融机构走上“绿色”之路,推动金融资源向碳排放效率高的行业倾斜。企业为达到国家环保标准,满足银行“绿色”信贷门槛,必须升级生产技术、改造生产设备、完善环保设施,从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碳排放。理智的投资者在投资之前必先研究国家最新的产业政策、信贷政策,为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减少融资约束将放弃或减少“高碳”行业投资。绿色金融政策的宣传普及将推动绿色发展理念的传播,推动消费者的消费偏好向绿色低碳转变,使消费者更加青睐环保产品和服务,从而提高生活中的碳排放效率。

  2.绿色金融的资源配置作用。金融对实体经济具有很强的资源配置功能,绿色金融能够有效引导生产要素向绿色产业流动,减少碳排放,提升碳排放效率。发展绿色金融势必减少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资金供给,提高相关企业的融资门槛,对高碳行业产生抑制效应,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同时,更多金融资源向低碳绿色行业汇集,缓解相关企业的融资约束,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除了融资额度、准入条件的倾斜外,金融机构往往给予绿色企业、绿色项目更多的优惠利率支持,进一步减轻企业的财务压力,助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在绿色金融的媒介作用下,资本、劳动等其他生产要素也将向绿色产业流动,一方面压缩高碳行业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推动产业结构绿色升级,支持绿色产业发展,从而实现调控碳排放的目的。

  3.绿色金融的技术支撑作用。绿色金融通过技术层面影响碳排放效率的路径主要有三个:其一,绿色金融自身发展离不开金融科技的支撑作用,金融科技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多种手段广泛收集企业的碳排放数据,有利于金融机构全面了解企业的碳排放情况,迫使企业提高碳排放效率。其二,金融科技为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提供支持,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等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增加了企业融资的选择性,碳排放权碳交易权等新型抵押物的出现,拓展了银行信贷业务的抵押物范围,进一步缓解绿色企业的融资约束。其三,绿色金融为企业使用节能设备、清洁技术提供的资金支持,直接推动企业研发、引进低碳生产技术、更新生产设备,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提升碳排放效率。

  (二)碳排放效率作用于绿色金融发展的传导机理。碳排放效率影响绿色金融的路径有两条,一是降低能源投入与期望产出的比例,二是提升能源投入与非期望产出的比例(见图)。首先,碳排放效率提高意味着企业通过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以更少的能源投入带来更多的期望产出(产值),投入要素减少,期望产出增加,经营效益改善,推动企业发展,企业具有更大的绿色金融承载能力。其次,碳排放效率提升带来清洁生产技术的推广运用,帮助企业在能源投入既定的条件下产生更少的非期望产出(二氧化碳),从而减少碳排放,增加绿色低碳经营市场主体数量,扩大绿色金融的市场份额,刺激绿色金融发展。

  实证分析

  通过耦合效应模型对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与碳排放效率测算,对数据进行如下分析。

  (一)绿色金融发展水平。通过计算各省市2010年至2020年非六大高能耗产业利息支出占比,可以看到各省市绿色金融发展水平(见表)。2010年各省市平均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为0.41,2016年达到最高值0.50,7年间绿色金融水平持续提升。2017年至2019年基本保持稳定,2020年回落到0.48。前期各省市平均绿色金融发展水平表现出强劲的上升态势,绿色金融良性健康发展。后续绿色金融发展出现“瓶颈”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商业银行之间绿色金融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农)商行在绿色金融科技、人员配置上参差不齐,影响整体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二是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总体处于探索阶段,在激励约束机制、标准体系建设、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一定差距。三是工业结构中高能耗产业占比较高。2021年,我国六大高能耗产业营业收入为219140.22亿元,占工业产值的比重达58.82%。能耗较高的工业产业结构,对金融绿色发展产生抑制效应。2020年,各省市平均绿色金融发展水平出现回落,原因是当年年初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冲击,绿色金融业务受到影响。各省市绿色金融发展水平存在较大的空间差异,北京浙江、广东、上海等地区绿色金融发展水平较高,原因在于这些地区经济、金融发展水平均较高,金融机构提供的绿色金融产品更加丰富,市场主体更加满足绿色金融准入门槛,金融结构调整相对迅速。截至2020年末,北京主要中资银行绿色信贷领域贷款余额为12726.42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15.15%,节能环保项目、新能源产业等领域的绿色信贷投入,有力地带动了北京市的绿色金融发展。甘肃云南青海等地区绿色金融发展水平较低,主要原因是这些地区产业结构相对落后,污染性企业占比更高,绿色信贷的承贷主体更少。2020年末,青海省绿色贷款余额为1509亿元,尽管该省绿色贷款增长较快,但其绝对规模仅为北京市的11.86%,绿色金融发展差距较大。

  (二)碳排放效率。由部分年份各省市碳排放效率的测算结果(见表)可以看出,我国的碳排放效率在空间上并不具有严格的东中西划分界线,原因在于碳排放效率受经济发展水平、产业机构、资源禀赋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较强的空间异质性。以2020年为例,碳排放效率最高的省份是海南省,达到1.33。海南省碳排放效率较高的原因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等政策支持下,该省大力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产业结构中“绿色”底色不断增强。2020年海南全省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作用达到95.8%,发展服务业投入的能源少、非期望产出少、期望产出多,碳排放效率理应较高。其次,上海、广东等省市碳排放效率较高,主要原因是这些地区科技产业、对外贸易发达,产业附加值高,同样的要素投入可以带来更多的期望产出。2020年末,上海市进出口总额达到33132.1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85.61%,占比位列全国第一;广东省有高新技术企业10670家,高居全国首位,占全国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26.55%。甘肃、云南、贵州新疆等地区碳排放效率最低,略高于0.3,原因在于这些地区邻近能源产地,丰裕的能源供给降低了能源利用效率,加之承接了大量的东部地区高能耗企业,能源依赖度高。同时,福建湖南、重庆等18个省市碳排放效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趋势,说明碳排放效率一直处于动态调整中,先进的节能技术、科学的要素配比、低碳的产业结构均有可能提高碳排放效率;反之,将降低碳排放效率。

  (三)耦合协调度分析。2010年至2020年样本省市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与碳排放效率的平均耦合度从0.95上升到0.96,二者的耦合度稳中有升,且一直处于高度耦合状态,说明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与碳排放效率之间存在显著的相互影响,二者之间存在密切的动态关联。分省市看,除了青海省耦合度低于0.8,处于磨合耦合阶段外,其它省市耦合度均高于0.8,甚至河北河南四川等13个省市耦合度达到1,青海省耦合度相对较低的原因是青海省碳排放效率较高,而绿色金融发展水平滞后。青海省能源消费总量中,电力消耗占较大比重,2020年电力占能源消耗总量的47.2%,电力、热力等清洁能源的使用极大地提高了碳排放效率。同时,青海省工业结构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占比为30.41%、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占比为10.18%、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占比为12.16%,高耗能的工业结构导致信贷资源可倾斜的绿色经营主体少,制约了绿色金融发展。尽管存在青海省碳排放效率较高、绿色金融发展水平较低的特例,属于矛盾的特殊性,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与碳排放效率的正向关系普遍存在。

  2010年至2020年,各省市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与碳排放效率之间的平均协调度表现出波动上行的趋势,保持在0.7以上,说明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与碳排放效率之间普遍存在良性的相互促进关系。绿色金融发展通过政策导向、资源配置、技术支撑三大作用机理对碳排放效率产生影响,绿色金融政策释放出的信号、金融机构将金融资源向绿色经营主体倾斜、信贷资金为企业技术升级提供的资金保障等等作用都将推动碳排放效率提升。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推进和绿色发展观念的深入人心,金融部门对绿色低碳领域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强,大量信贷资金投向绿色交通、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环保项目,有力地支持了经济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同时,碳排放效率提升减少了市场主体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增加了符合绿色金融门槛的客户数量,刺激绿色金融发展,二者之间形成良性循环。

  我国各省市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与碳排放效率的耦合协调度存在空间差异,以2020年为例,所有省市都处于中度耦合协调或高度耦合协调阶段,耦合协调度均在0.5以上。但通过进一步细分,发现高度耦合协调的省市仅有北京、天津、上海等8个,均位于东部地区,且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地区。耦合协调度在0.71至0.80之间的省市包括山东、湖北等12个,地理分布横跨东、中、西部地区;耦合协调度在0.61至0.70之间的省市包括河北、四川等7个,地理分布涉及东、西部地区;耦合协调度在0.51至0.60之间的省市包括贵州、云南等4个,全部位于西部地区。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与碳排放效率的耦合协调度在空间分布上并未体现出严格的东高西低特征,说明影响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与碳排放效率之间协调度的因素除了经济发展水平外,还可能包括能源结构、资源禀赋、主导产业、要素生产率等其它因素。例如,位于东部地区的辽宁省,尽管位于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地区,但受历史因素影响,该省重工业占比较高,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70%以上来自于装备制造业、石化工业、冶金工业,偏重工业的产业结构导致辽宁省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与碳排放效率的耦合协调度(0.68)低于江苏(0.93)、山东(0.78)等其它东部地区。再如,位于西部地区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充分利用地理优势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从而培育绿色信贷承贷主体,通过能源结构调整推动碳排放效率提升。2020年,宁夏风电、太阳能等发电机总量达到2616.3万千瓦,占总发电机总量的44.03%。能源结构调整带动宁夏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与碳排放效率的耦合协调度(0.73)高于甘肃(0.53)、云南(0.50)等其它西部地区。

  结论与对策建议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水平提升经历了“先快后慢”的过程,前期迅速发展,后期出现“瓶颈”,新冠疫情更是造成进一步冲击。目前,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与碳排放效率均存在较大的空间分异,基本保持“东高西低”的空间格局;大部分省市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与碳排放效率的耦合度上升趋势明显,且一直处于高度耦合状态,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与碳排放效率之间存在显著的相互作用;各省市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与碳排放效率的平均耦合协调度保持在0.7以上,处于中高度耦合协调阶段,证明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与碳排放效率之间的相互关系是良性互动,但耦合协调度在2013年后出现“平台期”;受经济发展水平、能源结构、资源禀赋、主导产业、要素生产率等因素影响,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均存在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与碳排放效率耦合协调度较高的省市,东部地区的耦合协调度并非绝对地高于中西部地区。

  从金融角度看,促进绿色金融与碳排放效率更加协调发展,下一步应实施以下措施:

  (一)加强中小银行绿色金融方向引导。鼓励股份制银行、城(农)商银行、村镇银行积极响应发展绿色金融的号召,强化和拓展绿色金融业务,通过设立“绿色金融超市”“绿色金融部”“绿色信贷专员”等举措,优化内部机构和人员配置,主动补齐自身在发展绿色金融过程中科技、人才等方面的短板,提升整体绿色金融发展水平。

  (二)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绿色金融作为新兴的金融产业,需要政府加大支持力度,对照国际先进水平,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畅通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对绿色金融发展较好的机构通过货币政策工具、宏观审慎评估、综合评价、财政资金奖励等一系列举措进行正向激励,对绿色金融发展滞后的机构通过监管评级、通报约谈等方式加强负向约束。

  (三)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机构要将创新作为发展绿色金融的重要动力,加强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在市场中为产品创新寻找新可能。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金融技术赋能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为绿色经营主体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不断丰富接地气、有实效的绿色金融产品,着力实现绿色金融市场供需动态均衡。

  (四)开发区域性碳金融市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水平具有显著的空间异质性,根据地区发展实际,组织各地区的碳金融活动,按照“从无到有”“从低到高”的思路逐步推动绿色金融阶梯式发展。引导绿色金融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中西部地区大胆开展“碳金融”“碳账户”等绿色金融尝试,通过政府主导、银行配合、企业参与吸引更多主体到区域性碳金融市场和全国性碳金融市场中进行融资交易。

  (五)同步优化工业产业结构和银行信贷结构。一方面,统筹规划“两高一剩”行业布局,合理确定必要性企业数量,加快非必要性企业关停、改革、转型,在技术改造、污染处理、行业转型上大力给予金融、财政、土地政策支持。另一方面,加快培育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兴工业企业,为绿色金融提供更多的承载主体,推动银行机构将更多信贷资金向绿色生产领域倾斜。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