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排污权交易 推动动企业节能减排

2014-3-26 17:08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国家财政部称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并力争用2~3年在全国主要省(市)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据了解,实施排污权交易能通过经济杠杆推动企业的节能减排,而记者从市环保部门得知,苏州早在去年7月就开始试点该交易,截至目前已顺利完成一次总交易额约5300万元的排污权交易。

市环保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处长周伟告诉记者,排污权交易可以看成一项基于市场机制的政策工具,“它通过为环境容量资源赋予价格,刺激排污者自主调整排污水平,调整区域排污布局,以减小达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社会总成本。”

比如,A企业每年允许的二氧化硫排污权为2000吨,但通过改进生产工艺等手段,A企业实际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为每年1000吨,它就多出了1000吨/年的二氧化硫排污权指标。这时,B企业恰好因为扩建项目需要购买1000吨/年的二氧化硫排放权,即可和A企业进行排污权交易。

“对于B企业来说,买不到排放权,就意味着必须改善工艺或购买新的减排设备降下这1000吨的二氧化硫指标,这笔花费可能需要3000元/吨,”周伟解释说,“而A企业因为工艺成熟,降低这1000吨的指标只花费2000元/吨,于是两家企业达成一致,以2500元/吨的价格进行二氧化硫的排污权交易,这相当于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变的前提下,A、B企业各收益500元/吨。”

不过他表示,实际生产中排污权指标常面临供不应求的情况,因此各类指标的交易价格会接受市场的调节。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一旦需要排污权指标的企业增多,势必会带动相应指标的交易价格上涨,促使那些减排能力较强的“A”们进一步扩大治理能力,攒下更多的排污权,“而对那些‘B’们来说,为了能少买越变越贵的排污权指标,也会想办法降低治理成本,实现利润增值。”

与以往单一的行政管理模式不同,排污权交易因为允许企业对其拥有产权治理后获得的排污富余指标额作为商品在市场上交易,发挥市场机制下的环境资源优化配置作用,社会参与、监督程度也会更高。

去年6月,省环保厅、财政厅、物价局曾联合印发了《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周伟告诉记者,同年10月,苏州便在环境能源交易中心顺利完成了省内首笔大气排污权交易,“当时共涉及6家公司,达成近4500吨二氧化硫和6700多吨氮氧化物排污权指标交易。”

周伟分析,为了能让排污权交易完善发展,政府势必要出台相关的法律做配套支持,例如对排污许可证的管理,“今后企业如果超额排污,不仅要受到经济处罚,还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排污权交易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加上了一层无形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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