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有力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我委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编制了《
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6月26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119室,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绿色发展处收,联系电话:88128525(邮编51805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lsfzc@fgw.sz.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通告。
附件: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