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的CDM案例

2014-11-12 15:03 来源: 易碳家期刊

    1、辉腾锡风电场项目
荷兰和中国内蒙古自治区辉腾锡风电场签署合同,合同规定 CERs 的支付价格定为5.4欧元/吨二氧化碳,而该项目年平均二氧化碳减排量约为54000吨,减排量为10年,投资该项目的中国企业获得了总计约人民币2.7亿元的收益保证。
2、中国内蒙古敖汉旗防治荒漠化青年造林项目
该项目由中国林业局与意大利环境国土资源部签署,在今后5年时间内,双方投资153万美元,在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荒漠沙地造林3000公顷。意方只“收取”2012年时二氧化碳的减排额,而所植林木产权及经济收益都将归属于当地。
3、广西苍梧、环江两县碳汇项目实施
该项目规划造林面积4000公顷,利用造林能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即“固碳”)的功能,通过经CDM认可的方法计算后充抵《京都议定书》确定的二氧化碳减排量,由生物碳基金会收购后进行交易。这一项目碳汇将从2008年开始交易,销售期为30年。碳汇造林全部利用荒山,除了有改善生态、减缓温室效应外,还能帮助山区农民实现减贫目的。
4、黑龙江华富穆棱风电
黑龙江华富穆棱风电项目于2007年5月11日在CDM执行理事会成功注册,预计年减排76644吨二氧化碳,2008年3月6日签发CERs14718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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