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全国碳市场 争夺全球碳市场话语权

2014-10-29 15:03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目前《京都议定书》各缔约国对后京都议定书的谈判分歧严重,不同利益集团相互观望,并不断根据国际和国内政治形势来调整各自的立场和谈判策略。从发展趋势来看,发展中国家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的《京都议定书》可能会发生改变,中国最终会加入强制减排国家行列。如果我们不提高产业部门的科技水平,不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不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中国很有可能将来要从其他国家购买碳排放量指标,则必然影响到中国部分产业的发展,影响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纵观中国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现行法律法规,现在基本上都是针对SO2 等对环境和人体有害气体而制定的。因此,从现在起,中国不仅要高度重视对人体和环境有害气体的污染源的控制,要着手做好摸清家底工作,即CO2 排放许可及交易的先决条件是准确了解所有排放单位或设备的排放情况,而且还要加紧制定控制二氧化碳排放的各项法律法规,应包括温室气体排放许可、分配、收费、交易、管理等内容。同时应尽快着手开展CO2 排放管理机构的建设,包括组织管理机构、许可证发放机构,特别是碳排放权交易机构的建立及其运作。(完)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