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碳配额拍卖机制主要内容有哪些?

2014-10-17 08:18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于2005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2013年进入第三阶段。自EU ETS开始实施以来,便确立了免费发放和拍卖两种配额分配方式,但拍卖方式在三个阶段的欧盟碳排放配额(EUA)分配过程中所实际发挥的作用是一个由弱渐强、逐渐突显的过程。

       根据欧盟委员会的 2003/87/EC号指令要求,第一阶段(2005-2007)免费分配的比例应在95%以上,第二阶段(2008-2012)也应不低于90%。但在实际配额分配过程中,第一阶段EUA的分配几乎全部以免费分配为主,仅丹麦、匈牙利、立陶宛和爱尔兰4国尝试采用拍卖方式发放了共计300万吨配额,与欧盟在第一阶段发放的64.7亿吨配额总量相比微乎其微。第二阶段拍卖的比例也仅占到3%。

       第三阶段(2013-2020),欧盟对配额分配方案作了较大调整,配额分配方法开始由免费发放为主向拍卖为主转变,要求电力部门从2013年开始全部通过拍卖方式发放配额,同时提高其他部门的拍卖比例,力争到2020年全部实现完全拍卖。从实际效果看,2013年欧盟碳配额通过拍卖方式进行发放的比例已经提升至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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