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低碳城市发展的行动策略

2014-10-8 14:44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立足国情,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大力倡导“低碳化”和“生态化”理念,把低碳城市发展作为国家推行节能减排任务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突破口,作为长期优先坚持的战略。低碳城市发展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安排逐步纳入到国家发展规划中。在产业布局和政策支持上,对低碳城市及其产业发展予以倾斜。作为一种崭新的城市发展模式,低碳城市建设需要先试先行,待试验成功、条件成熟后逐步进行全面推广。在低碳城市建设探索阶段,开展低碳城市试点示范工程,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推进。国家发改委已确定在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五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八市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这是低碳城市建设的良好开端。

        构建适合国情的低碳城市规划理论框架,推动城市规划发展创新。城市规划作为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应该承担起低碳城市发展的重要角色一1。目前国内许多城市虽然提出了低碳城市建设构想,但大多停留在宏观目标上,缺乏可操作性的城市规划与推行措施。加强对低碳城市规划研究,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低碳城市规划理论框架,明确低碳城市内涵、发展定位、目标等,建立一套可操作、可考量、可推广的低碳城市规划实施指标体系,揭示我国低碳城市规划建设、低碳城市生活方式、低碳城市运行系统之间的藕合机理,解析低碳城市—低碳社会—全球气候变化的科学问题联接,为国家建立应对和减缓快速城市化过程对全球化影响的政策体系和实施机制提供科学依据¨引。将低碳城市规划融人法定城市规划编制规范要求,真正将低碳理念贯彻到城市规划建设实际中,推动城市规划发展创新。

        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体系,引导低碳城市发展。构建一套符合客观实际的低碳城市评价标准和体系,将各项指标与城市规划相结合落实到空间层面,充分体现低碳、生态的原则和目标。建议评价标准和体系包括碳产出指标、低碳消费指标、低碳资源指标、低碳政策指标等方面。运用低碳城市综合评价指标标准和体系进行政绩考核和城市综合竞争力排名,并把低碳指标作为城市综合竞争力评价的重要方面。定期对区域内低碳城市建设情况进行调查与评价,必要时对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和修正,逐步探索出一套科学合理、简便易操作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

        开展城市碳交易试点工作,运用经济手段降低碳排放。充分发挥碳汇潜力,尽快完善碳汇、碳源测算方法与评价标准,积极推动碳排放信息统计和测算,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的企业碳排放数据库。实施碳排放限额制度,设立碳排放交易所,构建城市碳汇交易平台。保护与增加森林和绿地资源,促进碳汇交易。加快实施林工程建设,提升森林覆盖率,增加碳汇,弥补城市生产和生活对自然界造成的损失。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碳减排经济政策,根据碳交易的规律和特点,采用碳税及其它经济手段降低碳排放,优先考虑对高耗能行业及其产品征收碳税,促使企业减少碳排放。

       加强监督指导,创新低碳城市发展治理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公众三类主体的作用,通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动低碳城市发展目标实现。以政府为主导,企业、公益性组织、社会公众等构成的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三种机制在低碳城市建设上的有机整合¨⋯。政府在低碳城市建设中起领导作用,通过建立良好的治理结构,理顺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关系。加强社会公众和公益性组织的监督力度,由政府主导或借助“中间力量”,促进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多方面力量参与和合作,促进企业决策者和公众转变观念,发动全民参与低碳城市建设。

       在“十二五”时期乃至未来更长时期内,低碳城市发展是我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提高我国城市综合竞争力、形成未来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战略举措。低碳城市发展表面上看是为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质上是一场涉及能源消耗、经济发展、人类生活等方面的全新变革。低碳城市建设将催生新的能源革命、新的产业革命和新的生活方式革命。我国各城市在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和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的基础上,以低碳发展为发展方向,以节能减排为发展方式,以低碳生产和低碳生活为主要方法,通过理念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等,构建相应的低碳产业、低碳能源、低碳技术以及低碳生活等体系,将建立在化石能源基础上的现代工业文明转向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生态文明,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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