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进行碳排放报告报送

2014-10-2 19:36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中国碳交易网讯:为规范有序推进2014年碳排放报告报送、核查及相关工作,确保各重点排放单位按时履约,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北京市在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前提下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京发改规[2013]5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规定,

        按照《决定》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年能源消耗2000吨标准煤(含)以上的法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市人民政府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报送年度碳排放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市2013年能源消耗2000吨标准煤(含)以上的法人单位(以上报市统计局的统计数据为准),请参照《北京市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核算和报告指南(2013版)》,做好本单位碳排放核算工作,于3月20日前登录北京市节能降耗及应对气候变化数据填报系统(以下简称“数据填报系统”,网址:http://project.bjpc.gov.cn/tpf),完成2013年二氧化碳排放数据在线填报。按照《通知》要求,重点排放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需同时向我委提交碳排放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地址: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天银大厦A西座1206室,下同)。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