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到2025年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碳交易、定价中心

2021-10-22 15:48 来源: 新华财经

◆ 上海印发《上海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上海绿色金融市场能级显著提升,绿色信贷占比明显提高,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碳交易、定价、创新中心,确立国际绿色金融枢纽地位等。

新华财经北京10月19日电 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19日消息,上海市近日印发《上海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上海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是服务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重要支撑。《意见》提出,到2025年,上海绿色金融市场能级显著提升,绿色直接融资主平台作用更加凸显,绿色信贷占比明显提高,绿色金融产品业务创新更加活跃,绿色金融组织机构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国际一流绿色金融发展环境,对全国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撑更加有力,在全球绿色金融合作中的角色更加重要,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碳交易、定价、创新中心,基本确立国际绿色金融枢纽地位。

在主要任务方面,《意见》明确7项24条,包括加强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业务、健全绿色金融组织机构体系、强化绿色金融保障体系、加大金融对产业低碳转型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以及营造良好绿色金融发展环境。

例如,《意见》提出,支持资本市场更好服务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支持资本市场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重点产业提供多样化融资支持,支持节水型城市、海绵城市、低碳发展实践区和生态工业园区等建设。支持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融资,支持科技含量高的绿色产业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融资,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进一步发挥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作用,满足企业绿色低碳融资和其他金融服务需求。推动绿色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企业在沪集聚,支持企业绿色发展。

优化绿色信贷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绿色信贷规模和占比,强化对绿色项目的信贷服务支持。建立信贷支持绿色低碳发展项目和企业的正面清单,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开展环境权益、生态保护补偿抵质押融资,积极发展能效信贷、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碳中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绿色供应链票据融资等。鼓励发展重大节能低碳环保装备融资租赁业务。在长三角地区研究推动绿色金融跨区域联合授信机制,推进区域内企业融资抵押品异地互认。

大力发展绿色债券。扩大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建立绿色债券项目储备,推动绿色债券增量扩面。支持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企业债、公司债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通过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和担保增信等方式,降低绿色低碳企业发债难度和成本。支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用于绿色低碳项目。

促进绿色和可持续发展领域投资。支持开发绿色股票指数、绿色债券指数、ESG、碳价格相关指数,推出更多基于绿色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等产品。发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对绿色项目的支持作用。推动银行、证券、基金等开发投资于绿色和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基金、理财、资管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产品。引导保险资金加大对绿色产业、环境保护、减排和低碳转型项目投资力度。加大碳核算结果应用力度,推动金融机构研发差异化的金融产品。

建设完善绿色金融信用体系。结合城市数字化转型,将企业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等领域信用信息,依法依规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相关社会组织之间的信息共享,为金融机构的贷款和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强化绿色金融信息披露,形成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企业信息披露和第三方机构评估评级三者互为补充、相互印证的绿色金融信用信息体系。发挥长三角绿色金融信息管理系统作用,实现长三角地区绿色金融信息互通互联。

探索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进一步优化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标准。支持上海金融市场、金融基础设施、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国家绿色金融标准以及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的研究和制定。率先在金融服务经济绿色低碳转型领域开展先行先试,为国家绿色金融制度和标准体系的形成积累实践经验。

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合作。支持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为国内绿色项目提供投融资和技术服务。支持国际金融组织、国外同业机构加大与国内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合作力度。支持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国际可持续发展金融中心联盟(FC4S)等绿色金融国际组织在沪机构运营。加强与国外评级机构、指数公司等在绿色和可持续发展评价、ESG信息披露、绿色创新、净零排放和气候解决方案指数开发应用等领域的合作。

建设上海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强化试验区建设的政策支撑,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研究与其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标准互认、绿色项目互挂机制。优化上海市绿色金融区域布局,引导相关区结合自身特点发展绿色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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