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碳中和”的路径分析及对经济的影响

2021-2-1 00:59 来源: 中宏国研经济研究院 |作者: 黄姗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在此基础上,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宣布: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此外,《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这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指明了方向和根本遵循,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据生态环境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碳排放量约99亿吨二氧化碳,单位GDP碳排放(以下简称“碳强度”)较2005年下降48.1%(相当于年均下降4.6%),其中2014-2019年的年均降幅为4.8%。2020年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影响,我国碳强度降幅未能延续,预计“十三五”期间碳强度下降约20%、年均降幅4.3%。虽然我国碳强度年均下降4%~5%是欧美等发达国家近30年来2.3%均值的约2倍,但宏观测算结果表明仍不能达到2060年我国实现碳中和的目标要求。在考虑未来经济发展将在2021-2030年逐渐进入中速增长阶段(假设年均增速4.8%),此后到2060年逐步趋近发达国家2%~3%的平均增速(假设年均增速2.7%)的前提条件下,假定2021-2060年我国碳强度年均降幅保持在4%~5%,以此估算我国未来碳排放走势。研究结果显示,据此传统路径我国可在2030年前实现碳排放达峰,峰值水平在100亿-110亿吨二氧化碳/年;而到2060年仍要排放45亿-60亿吨二氧化碳/年,距碳中和目标要求甚远。因此,2060年要实现碳中和目标,我国必须转向更高效的碳减排路径。

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测算显示,从当前到2060年要通过四个阶段达成碳中和目标。

第一阶段2020-2030年,确保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碳排放峰值控制在100亿吨二氧化碳/年左右,呈现碳排放增长显著放缓、波动起伏、最后缓慢下降的阶段性特征。预计到2030年碳排放量逐步降至95亿吨二氧化碳/年,2020-2030年的碳强度降幅达5%。一是通过调整经济结构和提升行业能效的碳减排贡献率超过70%,并满足我国2030年经济总量较2020年增长60%(按年均增速4.8%假设)的用能需求,将2030年的能源需求总量控制在59亿吨标准煤左右;二是通过优化能源结构的碳减排贡献率达28%,在能源需求侧加快提升工业和建筑领域电气化率、加速电动汽车对燃油车替代,能源供应侧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的发电和非电能源供给,确保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增至30%、较2019年基本翻一番;三是通过负碳效应的碳减排贡献率达2%,保持现有植树造林规模,确保10年内新增20亿立方米的森林蓄积量。

第二阶段2030-2035年,从传统路径逐步向更加高效的碳减排路径转移。确保到2035年碳排放量逐步降至82亿吨二氧化碳/年、较2030年减少13亿吨二氧化碳,碳强度年均降幅增至6%。一是通过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倡导全社会节能等方式的碳减排贡献率达60%,并满足我国经济规模增长19%(按年均增速3.5%假设)的用能需求,确保能源需求总量稳定在59亿吨标准煤左右;二是通过加强能源结构优化的碳减排贡献率超过37%,继续提高非化石能源占比至36%;三是通过负碳效应的碳减排贡献率达3%,持续新增10亿立方米的森林蓄积量。

第三阶段2035-2050年,实现沿高效减排路径加速碳减排。确保到2050年碳排放量降至26亿吨二氧化碳/年、较2035年下降56亿吨二氧化碳,年均降幅提升至10%左右。一是通过节能减排催生的新兴产业和经济全领域节能降耗的碳减排贡献率达46%,并满足我国经济总量增长53%(按年均增速2.7%假设)的用能需求,确保能源需求总量降至57亿吨标准煤左右;二是通过广泛使用低碳或零碳新技术、新模式及建立供需互动智慧能源系统的碳减排贡献率超过51%,碳捕获与封存利用技术开始大规模商业化推广应用;三是通过负碳效应的碳减排贡献率达3%,持续新增40亿立方米的森林蓄积量。

第四阶段2050-206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攻坚期。力争将2050年后剩下的26亿吨二氧化碳/年实现碳中和(包括作为灵活调峰电源的煤电机组耗煤、燃气机组耗气和化工原料、少量燃油汽车、飞机的耗油,以及保障国家能源安全需要的煤制油、气、烯烃、氢的耗煤量等产生的二氧化碳)。一是加大技术、制度和商业模式创新,将地热、核能等新能源及储能技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实现对煤电的全部替代和气电的绝大部分替代;二是加快研发碳捕获与封存利用和氢能新技术,基本实现对传统石油化工领域替代;三是继续创新增加碳汇市场化政策工具。

常规情景下,实现碳减排是以加大节能投资、减少经济活动或者耗能活动为代价的,对经济影响总体为负。但是以实现碳中和为目标,必须要实现碳减排产业与经济发展协同。根据研究显示,中国需要在2035年进入加速减排阶段,参考欧盟绿色新政的做法,未来只有实现碳减排与经济发展的协同,才能够真正实现碳中和。按照这样的逻辑判断,2030年后我国碳减排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将逐渐消除,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动能。

为了确保2030年碳达峰和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的顺利实现和巩固气候外交优势,“十四五”和“十五五”时期我国应尽力控制碳排放总量增长。在客观认识我国当前正处于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攻坚期、客观承认当前仍主要以产业结构调整、行业节能和非化石能源发展为主要减排手段的前提下,更高的碳减排目标对我国经济整体有一定负面冲击。但2030年之后,随着绿色产业快速发展壮大,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能,经济水平会逐渐向基准情景回归。模型测算显示,“十四五”时期,在基准经济增速为5.5%的情景下,“碳中和”战略的实施将使经济增速较基准情景下降0.2个百分点,同时“十五五”时期较基准情景下降0.1个百分点(基准为4.8%),“十六五”和“十七五”年均增速分别为4.4%和3.9%,分别较基准情景上升0.2个百分点。到2050年,增速约为2.7%,基本与基准情景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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