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写在我国碳市场抵消机制重启之前

2021-1-20 11:10 来源: 欧洲海上风电


最近刷屏出圈的碳达峰、碳中和概念,以及相关从业人员转发的全国发电行业碳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的新闻,无不基于应对气候变化这一全世界的共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正逐渐苏醒碳中和的商业路线日益清晰


简要回顾气候变化与碳交易的历史


国内碳交易发展历程


早在2003年,国家发改委就成立专办研究如何通过CDM机制,促进国内相关领域的发展,并于2004年6月4日,公开备选首批9个项目,正式启动CDM项目的开发;从CDM项目开发、项目方法学不断的修正调整、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结束后CDM项目的大面积中止,到国内试点启动,ccer启动到停摆,以及各个试点市场启动头两年的喧哗到现在的鲜为人知,相对于历程图的平直,碳交易在国内的发展和延续,显然要波折许多。

 

碳交易的原理在于,地球大气系统是一个密封的整体,不同地区减少排放一吨温室气体对减缓气候变暖效果是一样的,但不同地区减排一吨温室气体存在着不同的成本,这个成本差催生了碳交易,买方通过资金或者技术从卖方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来抵消他们的减排指标。


碳中和和碳交易机制


碳中和定义为:当一个组织在一年内的二氧化碳排放通过二氧化碳去除技术应用达到平衡,就是碳中和或净零排放。

 

2021年1月5日,生态环境部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政策吹风会上表示,碳交易市场是落实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愿望的重要抓手,可以进一步理解为:

1. 风光电区域性和不连续性特质,以及大规模存储装置的不经济性,使其取代不了稳定性更高的煤电;

2. 在没有不限制煤电的情况下,堆积风光装机量,只是增加了风电光伏的供应,单靠堆装机量实现不了碳中和;

3. 全社会用电量平稳增长情况下,风光装机剧增更需要消纳保障机制,提高风光在用电结构上的比例,才能实现从高碳到低碳的转变;

4. 保障机制:可再生电力消纳指标;

5. 风光项目经济可行性以及补贴大面积缺口情况下,需要补充机制-绿证,而碳交易中的抵消机-CCER:控排企业使用CCER履约,同样具有缓解可再生能源发展资金压力的作用,并引导更多资本进入可再生能源领域,支持电力的低碳转型;

6. 与行政指令、碳税、碳排放强制标准、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等相关政策措施相比,以“cap and trade”(即“总量-交易”)为特点的碳市场机制整体减排目标更加明确,总量控制能更直接有效控制气候变化免于不可逆伤害的水平上,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碳价能有效引导碳排放配额从减排成本低的排放主体流向减排成本高的排放主体,激发企业和个人的减排积极性,实现全社会范围内的排放配额资源优化配置。

7. 碳交易和碳中和的共同目标都是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减缓气候变暖,碳交易即是实现碳中和的助推剂,碳交易的总量控制也是也是尽快实现碳中和的直接而高效的手段。


碳抵消机制的现状

1. CDM清洁发展机制

  • 2004年6月4日,国家发改委备选首批9个项目,开始CDM的开发;2016年4月22日CDM第122次会议,国家发改委最后的CDM项目审核会议;

  • 国内首个注册项目,内蒙古龙源风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内蒙古辉腾锡勒风电场项目(注册于2005-06-26,首次签发于2007-11-9);

  • 北京上庄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的北京海淀北部区域能源中心(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应该是国内最后一个CDM项目(注册于2017/6/23);

  • 南京绿色资源再生工程有限公司的南京天井洼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注册于2005-12-18,签发2006-07-03,成为首个CDM签发项目;


历经10几年的发展,国内CDM如下



  • 3764个CDM项目,其中光伏160个,风电1512个,水电1322个,风光一起4个,再造林1个,生物质139个,水泥7个,煤层气83个,N2O 47个,填埋气104个,HFCs11个,余热回收209个;

  • 1606个项目签发,总签发11.02227401亿吨,其中风电635个,1.9375亿tco2e;光伏22个,448万吨;

 

CDM的遗产——

CDM机制对国内各参与方除了丰厚的经济回报,最大的贡献不仅在于培育了国内碳交易领域的国际人才储备,同时CERs出售后财政部征收的专项资金,发展成为现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为国内碳市场发展相关的能力建设、试点市场启动、控排企业核查、清单编制、达峰研究等等提供了经济保障,现在和将来也将继续发挥着作用。


2. CCER-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

2014年1月9日首次召开CCER项目备案审核会-2017年3月14日,国家发改委暂停CCER项目备案和减排量备案的审批。CCER是基于CDM模式延伸的中国特色产物。

 

甘肃新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龙源电力-国家能源)的甘肃安西向阳风电场项目,备案于2014/3/21,签发于2014/11/25。

 

CCER从开放申请到停摆,历经三年多,目前状态如下


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CCER可分类为——

  • 一类:采用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方法学开发的自愿减排项目;

  • 二类:获得NDRC批准作为CDM,但未在EB注册的项目;

  • 三类:获得NDRC批准且已在EB注册过的项目,注册前就已经产生减排量的项目;

  • 四类:在EB注册过,但减排量未获得签发的项目;

 

与此同时,在发改委2017年3月14日暂停审批CCER公告的附件中,尚有592个在申请中的未备案事项,其中项目备案申请392项,减排量备案申请196项,方法学申请4项;

 

CCER的Lesson——

2012年出台《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时,国内试点市场尚未正式启动,所以暂行办法体现更多的是项目开发商意志,没有充分考虑CCER泛滥后对配额价格的冲击。随后陆续启动的试点市场,接连推出优先使用本地项目,导致CCER即使国家签发,在地方也无法使用的局面(试点地方保护),一些地方干脆自己推出自己的CER产品。

 

除了CDM和CCER,国际上还有VCS,GS等,国内还有FFCER、PHCER等机制,由于篇幅有限,这里不做详细分析。

 

CCER跟CDM项目本质上一样的,CDM是通过发改委审批,然后向UNFCC的EB申请的备案的签发,最后产品是CERs,这个CERs主要用在欧洲的EU-ETS;而CCER是在国内主管部门备案签发后,用到国内ETS(碳排放权交易系统),不可转化为CDM-CERs。

 

随着我国碳中和目标的制定,着手面向全国CCER市场的碳资产价值链正在重启。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情

2021年1月11-15日国内行情

数据来源: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


2021年1月11-15日国际行情

本周欧洲能源交易所(EEX)和洲际交易所(ICE)均未举行EUA拍卖。

  • 现货方面,EEX的EUA现货本周成交23.5万吨,较上周上涨102.59%,本周五收盘价为34.54欧元/吨,较上周下跌0.72%。ICE的EUA现货本周成交508.5万吨,较上周上涨113.03%,本周五收盘价为31.64欧元/吨,较上周下跌9.08%。

  • 碳期货方面,本周EEX 21年12月份交割的EUA期货主力合约成交量为265.1万吨,较上周上涨28.25%;本周五结算价为31.73欧元/吨,较上周下跌9.11%。本周ICE 20年12月份交割的EUA期货主力合约本周五收于31.74欧元/吨,较上周下跌9.11%,周成交量1.24亿吨,较上周上涨24.17%。

  • 核证减排量(CER)方面,ICE-ECX现货本周成交1.1万吨,较上周下跌78.00%,本周四结算价为0.35欧元/吨,较上周下跌2.78%。ICE-ECX期货本周成交1.7万吨,本周五结算价为0.36欧元/吨。


有关我国碳市场的几种现象和看法


1. 过度金融化的担忧和批评

即便在近几年低迷到极点的试点市场状况下,碳金融一有动静,马上就伴随出现过度金融化的担忧和批评。从ET、JI、CDM这三种机制设计初衷,到现在欧洲碳市场成熟的期货产品交易,碳市场一直借着金融工具从萌芽发展到成熟,并形成现特点鲜明,如高度依赖政策驱使,但又比大多数单一金融产品市场更丰富的市场。

 

不管是配额交易,还是抵消机制,这些灵活机制都是碳市场独有和与生俱来的,除非从碳资产、产品的流通性上进行限制,否则过度金融化的批评很难在执行上实现,因为配额转让、买卖,回购甚至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质押,以及CCER的置换,CCER开发基金私募等,都是通过场外双边协商就可以实现的典型金融活动。

 

而作为金融产品金字塔顶端的明珠,期货,各个试点交易所虽然争夺已久,但局限于一二级市场的低流动性和高度季节性,加上变幻莫测的看不见的手的频繁调整,以及主要市场活跃方的机构投资者的热情减退,近几年在碳期货上鲜有实质性进展。即便是人为设计和高度依赖政策的碳市场,过于保守还是过于激进,都需要遵循市场的基本规律。

 

2. 解决可再生能源补贴的途径

新能源业界对碳市场的重新重视,大多数出于现有新能源补贴的政策愈发吃力的现状。

 

2019年,风电发电量达4057亿千瓦时;光伏发电2243亿千瓦时;生物质发电1111亿千瓦时;而各项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已超过900亿,以全国碳市场初期发电行业总配额40亿吨,5%可以用CCER来履约计算,每年碳市场可用的CCER为2亿吨,简略以1000度电等于1吨CCER来算,等于2000亿KWh。刚好可覆盖一半的风电发电量和粗略的覆盖整个光伏发电量;但若以CCER价值来算,目前市场价格30元/吨,2亿吨CCER相当于60亿元,显然仅靠碳市填补不了这个窟窿;如果考虑其他项目的CCER分掉一部分市场,以及不是100%风光项目的CCER可交易和用来履约的,那真正能通过碳市场获取同等补贴的项目会更少。

 

现状是签发的CCER基本上都可以开发、交易和置换,碳资产价值仍然存在,取决于项目资源的优劣。至于履约,看全国的7个试点了。对于有意开发CCER的风光项目,开发期增加碳资产的开发和管理机构,锁定CCER的买方或终端使用方,即ERPA方式,或许将成为未来的趋势。

 

3. 扶贫政策的工具

国际气候领域权威专家多次证实不发达地区比发达地区更容易遭受气候变化的伤害,而且伤害更大,加上国内现阶段扶贫任务的艰巨性,使得贫困地区的项目天然具备合理性和优先性。但此时还需要评估这些贫困地区项目在操作上,是否符合应对气候变化的本质和碳交易的初衷,是否更能高效和直接完成减排目标,而不仅仅是转移碳市场的资金来完成扶贫任务。

 

4. 首批控排行业的看法

发电行业有两种看法,一是来自直接控排电厂的:煤都买不起,买什么碳;二是来自中电联的看法:在不增加发电企业成本和负担的基础上,激发发电企业参与碳交易的积极性,完成低碳转型;而全国碳交易管理办法对于控排企业的未履约的处罚条款为2-3万人民币。综合这些因素,即使抵消机制重启,都应保持谨慎乐观的心态。

 

可再生能源与碳市场最终是不可分割的,碳市场与我国现行发展中的电力市场架构高度协同,未来将深刻影响全民商业和能源消费的体系。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之时,上层设计不仅需要充分考虑各方参与的意见,更值得新能源行业同仁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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