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深度减排需多方联控

2020-10-12 12:04 来源: 国际在线

  “非二”减排需全方位联合行动

  “高度重视‘非二’温室气体减排的紧迫性,提高认识,及早行动。”刘哲认为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针对非二减排做好战略部署,尽快制定近、中、远期目标和行动计划。对“非二”减排的技术和政策进行深入梳理,鼓励技术研发和推广;进一步完善“非二”减排的政策体系,制定非二减排的战略和规划,出台相应标准,做好顶层设计;结合2020年后温室气体减排方案,制定“非二”减排的行动计划,并将其纳入国家整体战略。

  “健全‘非二’温室气体排放统计体系,明确职责,理顺管理机制,加强监管能力”。与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来源于能源部门不同,多数“非二”温室气体主要来源于工业部门,其统计、监测和管理均在环境保护部门。环保部在行政管理体系、统计监测体系和人员配备上相比而言具有更好的基础。对此,刘哲表示:“在我国经济实现绿色转型的关键时期,要明确‘非二’温室气体减排的归口管理单位,明确各部门分工,减少行政阻碍,节约行政成本。”

  另外,刘哲提出要加大减排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力度。充分发挥自主能动性,发掘适合我国国情的实用技术和配套设备,加强整装成套技术设备的国产化试点示范、应用和推广。同时,还要重点加强含氟温室气体的替代、煤层气甲烷回收利用、电解铝行业全氟化碳控制、氧化亚氮工业尾气处置等方面技术的研发等。

  采访最后刘哲向记者说道:“在挖掘‘非二’温室气体的减排路径的同时,要具体到部门、细化到行业,制定‘非二’减排的中长期目标和行动计划提供支持。”

  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和扩大“非二”温室气体控制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在环境监管、制度设计和技术研发等方面好的经验和适用做法;充分利用各种联盟和双、多边合作机制,在资金、技术等方面争取国际支持和援助。

  扩展阅读:

  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主要包括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三氟化氮(NF3)和黑碳(Black Carbon,BC)等。

  我国“非二”减排面临多重国际压力。《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德班平台”的谈判将在2015年完成,我国将面临做出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承诺的压力。按二氧化碳当量计算,“非二”减排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比较突出,一些发达国家将“非二”减排作为主要的履约手段,如德国截止2010年非二氧化碳类温室气体的减排贡献占到其总减排量的28%,英国为50%,法国更是高达71%。同时,发达国家已开始通过非正式外交或学术交流等途径渗透其推动“非二”减排的意图,另外,《公约》外机制也在挑战“非二”减排。2013年6月,中美首脑会晤决议逐步减少氢氟碳化物(HFCs)的消费和生产;2013年9月,20国集团峰会上各国领导人决议逐步减少HFCs的使用。两者都要求中国将HFCs纳入《蒙特利尔议定书》治理。与此同时,美国发起的自下而上的“气候和清洁空气联盟”意在《公约》认可的国际气候治理框架外开辟第二战线,此外,澳大利亚和一些欧盟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法案,单方面控制甚至禁止含氟气体的生产、消费和进出口。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