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总裁葛兴安:探索粤港澳大湾区环境权益交易与金融服务合作机制

2020-5-20 16:48 来源: 中证网 |作者: 齐金钊

日前,四部委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搭建粤港澳大湾区环境权益交易与金融服务平台,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外汇试点,允许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外汇或人民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碳排放权交易。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总裁、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葛兴安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深圳近年来在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创新发展方面的多项举措与《意见》要求不谋而合,且实现了碳交易市场建设“先行”、碳交易外汇试点“先试”、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突破”、碳金融、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创新”。

  葛兴安介绍,2013年6月,深圳率先启动全国首个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14年8月,获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深圳成为全国首个向境外投资者开放的碳市场,允许境外投资者以外币或境外人民币不限额度地参与深圳碳交易,并实现资金进出和结算监管严格、流程简便。依托该项政策,深圳积极进行碳金融业务创新,于2016年3月落地国内首笔跨境碳资产回购融资业务,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获得BP上亿人民币的境外资金。截至2020年5月,境外投资机构累计交易量超1000万吨,交易额达2.4亿元人民币,分别占深圳碳市场现货交易量的20%和交易额的16%,充分发挥了境外投资者对深圳碳市场管控单位节能减排活动的资金融通作用。

  葛兴安表示,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将在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下,充分把握《意见》出台的重大机遇,积极落实《意见》相关要求,依托深圳碳市场探索粤港澳大湾区环境权益交易与金融服务合作机制;对标国际先进最优,促进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及国内外绿色金融标准统一,探索粤港澳绿色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机制;结合大湾区绿色产业和金融优势,探索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创新模式,用实际行动将政策红利转化为绿色发展动力,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做出深圳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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