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情景下外购电碳排放因子浅谈

2020-5-19 14:33 来源: 大唐碳资产 |作者: 符欢

前段时间,有位火电厂的朋友突然向我咨询关于碳排放因子的问题,这个问题引发了我的兴趣和关注,假设A控排企业的外购电可以采用4种来源,第一,采用常规方式,从电网购入外购电;第二,采用一家火电直供的外购电;第三,A企业进行节能改造构建屋顶光伏;第四,采购清洁能源发电厂的电量,直供A企业。那么问题来了,A控排企业到底该怎么测算外购电排放?外购电的碳排放计算采用排放因子法,也就是等于消耗的外购电量乘以排放因子,其实本质是问各情景的排放因子是多少?


第一种情景,采用从电网购入电量的常规方式,A企业将增加外购电的间接碳排放,可以很明确排放因子的来源,选用区域或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也就是国家气候中心公布的2012年区域电网、2015年全国电网的平均排放因子数据,如下:  

第二种情景,A企业采用B火电厂市场直供的外购电,B火电也是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控排企业,MRV体系并未单独列示关于电力市场直供电的外购电排放因子,这种情况可以分两种情况考虑。目前较多的是电力市场直供电仍以电网作为中介输出给A企业,将电网想象为一个大水库,火电厂发的电汇入电网这个大水库后,与其他电厂发电汇合在一起,用电方采用的是混合后的电力,分不出所使用电力的属性和出处,A企业外购电的排放因子应与第一种情景相同,采用区域电网和国家平均排放因子。如果A与B企业直接输送电量,这种情况常见于工业园区内建有具备输配电网资质的B火电厂,不通过电网而直供园区内工业用电,那么排放因子拟用B企业对应年度的供电排放强度,然而实际上此类供电极为少见。

第三种情景,A企业实施节能改造,进行屋顶全面光伏建设,自发自用电,以满足A企业外购电需求,这些不同于水泥、电解铝等行业企业的自备电厂供电需采用区域电网和国家平均排放因子计算排放,A企业为满足厂内用电需求,在企业边界内采用不产生排放的清洁能源发电量,无外购电排放。

第四种情景,A企业通过电力交易市场购买C清洁能源电厂的直供电量作为外购电,与第二种情景类似,也分两种情况考虑。较常见的是C清洁能源电厂电量仍先输入电网,再由电网输出至A企业,因仍然要汇入电网这个大水库中,排放因子仍然采用区域电网和国家平均排放因子。另一种情况是电量不通过电网中转,而是A与C企业直接输送电量,考虑到C企业不产生碳排放,那么A企业外购电的排放因子理论上可认为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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