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季度我国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举措相继出台

2020-5-13 16:29 来源: 国研网 |作者: 国研网行业研究部

据了解,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部分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引起社会关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疫情防控期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共渡难关,2020年2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电力用户即日可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申请变更的用户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条件限制,减免收取容(需)量电费。对于疫情发生以来停工、停产的企业,可适当追溯减免时间。对因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容(需)量电费的,实际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过部分按实计取。

与此同时,为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2020年2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又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明确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降价范围包括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大工业电价的所有电力用户。电网企业在计收这些电力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时间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

初步测算,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 150亿元;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惠及用户约5000万户,涉及用电量约3.2万亿千瓦时,约占全部工商业用户电量的四分之三,目前平均电价水平约0.667元每千瓦时,按5%的降价幅度测算,预计2-6月份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440亿元。两项政策合计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59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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