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分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对非电行业的借鉴意义

2019-7-16 09:56 来源: 工业绿色化 |作者: 张星星

深度分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对非电行业的借鉴意义


在日前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绿色工厂专业委员举办的 “钢铁行业超低排放”主题沙龙活动中,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脱硫脱硝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技术创新管理中心总经理路光杰向与会嘉宾介绍了燃煤电厂多年超低排放工作的经验和教训。

首先路光杰对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的现状进行了简单介绍,指出到2018年底,全国超低排放燃煤发电机组的占比已经达到80%,为我国治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随后提出了在这种现状下,公众仍然在关心的问题,包括超低排放运行数据是否准确、烟气中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情况、湿法脱硫是否加重雾霾、是否还能进一步提高排放标准以及如何降低环保设施的运行成本等等。

路光杰以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的“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总理基金”课题《燃煤电站污染物治理与环保设备评估》为背景,对燃煤电厂的常规污染物和非常规污染物排放现状进行了介绍。课题研究所选取的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中的14家燃煤电厂涵盖了脱硫、脱硝、除尘的主流技术路线。通过检测和评估,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所有采用超低排放指标作为排放限值的燃煤电厂,其常规污染物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抽检都达标,且都低于超低排放限值。

第二,经过对几个非常规污染物(三氧化硫SO3、氨NH3、可过滤颗粒物FPM、可凝结颗粒物CPM、可溶盐、重金属)的检测,燃煤电厂炉后的环保装置不仅高效脱除了常规污染物,同时对非常规污染物具有明显的协同脱除作用,非常规污染物都符合国家标准,无标准限制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在国内外较低水平。

第三,目前燃煤电厂主要的非常规污染物排放问题是“氨逃逸”。“氨逃逸”量比较大,还易引起空预器堵塞、电除尘板结、除尘灰有氨味、真空泵腐蚀等后果。

第四,经过对总排口雾滴、可过滤颗粒物和可凝结颗粒物排放量的检测,表明湿法脱硫未排放大量的颗粒物和盐类,并不支持湿法脱硫排放大量盐类而加重雾霾的说法。

随后,路光杰分享了选择超低排放技术路线需要关注的重点,即污染物脱除效率、实用性、二次污染物以及能耗物耗。并针对这四个重点分别对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的几条主要技术路线进行了介绍,包括以脱硫除尘一体化为核心的超低排放技术路线、以超净电袋为核心的超低排放技术路线、以湿式电除尘技术为核心的超低排放技术路线、以低低温电除尘器为核心的超低排放技术路线、以CFB干法脱硫装置为核心的超低排放技术路线等。然后总结了目前燃煤电厂超低排放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低浓度粉尘在线监测的准确度、氨已经成为燃煤电厂新的主要污染源以及脱硫废水中的硼含量过高但还未纳入监测等。

此外,路光杰还介绍了国家能源集团首个绿色超超低排放火电示范项目,研究团队在海南乐东电厂做了超超低排放(颗粒物排放1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1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也10毫克/立方米),达到了国内外最严格的“近零排放”。

为降低超低排放的成本,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将4706万千瓦的自运维营运的脱硫脱硝装置,整合建设了大数据智慧环保平台,采用类似人工智能的方式进行运行,节能降耗大约15-20%。

在所有研究结果的基础上,路光杰向与会嘉宾分享了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的几条可借鉴和参考经验和教训:

一、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的成效显著,但是因进一步减排余地很小,且成本提升较大,进一步推行超超低排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不大。

二、实施超低排放后,氨逃逸所带来的氨排放量已经超过颗粒物,上升为燃煤电厂的主要污染物,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

三、建议增加硼离子作为废水排放的控制指标。对于直接向长江、黄河、珠江和南水北调等主要水体的燃煤电厂实施脱硫废水零排放。

四、环保设施与互联网大数据结合,在节能降耗和提高系统可靠性方面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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