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单位业务发展-北京市教育系统节能减排推进项目-北京市属高校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评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学校后勤事务中心的委托对“直属单位业务发展-北京市教育系统
节能减排推进项目-北京市属高校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评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直属单位业务发展-北京市教育系统节能减排推进项目-北京市属高校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评项目
项目编号:2019ZCZB-068
二、采购内容:
1、项目内容:
1)审查各市属高校报送的2018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评总结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2)完成市属高校2018年度节能目标现场考评,分析总结工作亮点和存在
问题,形成现场考评意见;
3)对各市属高校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考评指标进行综合评分,并编写综合考评报告;
4)针对各市属高校的现场考评情况,总结考评经验,分析梳理市属高校节能工作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下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建议。具体情况视采购人要求而定
2、资金性质:政府资金,本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壹拾肆万陆仟元整(RMB146000.00元),超出本项目预算资金的报价将被拒绝。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
4、用途:直属单位业务发展-北京市教育系统节能减排推进项目-北京市属高校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评
三、采购人名称:北京学校后勤事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44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6023049
四、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邮 编:100061
联 系 人:王甜
联系电话:13903537485
传 真:67123389
五、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磋商时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及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4)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售价:2019年4月18日起至2019年4月2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报名及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和报价时间:2019年4月29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11会议室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2〕40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凡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价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本人携带以下资料文件(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