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开展2018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通知

2019-4-18 09:46 来源: 江苏省应对气候变化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8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商请提供2018年省级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自评估报告的函》(环明传〔2019〕6号)和《江苏省“十三五”设区市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苏应气变小组发〔2018〕1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要求,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将对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开展2018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对照《考核办法》编制本地区2018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评估报告及数据核查表,自评估报告应包括2018年及2019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年度目标以及上述年度目标纳入本地区年度计划和政府工作报告情况。请于4月23日前将材料(含电子版)报送省应对气候变化办公室。

二、各地要统一组织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性和一致性。省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资料审核及现场核查,评定各地考核等级。

三、请明确本地区负责考核工作的牵头单位,4月18日前将联系人名单反馈省应对气候变化办公室。

江苏省应对气候变化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联系人:唐莱莱,电话:025-58527556(兼传真)、15366183019,电子邮箱:qhc@jsh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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