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节能减排降碳工作主要目标

2019-4-16 08:59 来源: 发改委

2019年全市节能减排降碳工作主要目标

全市及各领域 节能减排降碳工作目标 责任部门
节能
降碳
全市 能耗增量控制在420万吨标准煤以内,二氧化碳排放增量控制在900万吨以内,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400万吨 市发展改革委、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单位GDP综合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2.3%左右
工业和通信业
(含新建数据中心)
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增长力争控制在3%以内,单位电信业务总量综合能耗下降2%以上;能耗增量控制在160万吨标准煤左右,碳排放增量控制在350万吨左右 市经济信息化委
交通运输 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1%左右,航空客货运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各下降0.5%左右;能耗增量控制在120万吨标准煤左右,碳排放增量控制在250万吨左右 市交通委
超大型公共建筑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左右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
商业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0.5%左右 市商务委
旅游饭店业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0.5%左右 市文化旅游局



市级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左右 市机管局等
教育系统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上升1%以内 市教委、市机管局
卫生系统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0.5%左右 市卫生健康委、市机管局
其他市级公共机构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0.5%左右 市机管局、市科委、市文化旅游局、市体育局等
金融业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0.5%左右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减排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 力争比上年有所下降 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相关责任单位
二氧化硫排放量 下降2%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氮氧化物排放量 下降2%
挥发性有机物 继续下降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下降2%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业农村委
氨氮排放量 下降2%
 
 
注:
1、有多个部门为责任部门的,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主要责任部门。
2、各领域节能降碳目标均指列入“十三五”考核统计口径内数字。其中,市级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考核范围为市级机关以及年能耗1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所属事业单位。
3、本表内超大型公共建筑指纳入上海市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内的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50栋左右)。
4、计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时,建筑面积应取加权平均值;如因气温异常波动等因素导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波动较大的,可适当予以修正。
5、污染物减排指标以生态环境部核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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