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2019-4-12 09:34 来源: 宁夏人民政府

按照新一轮机构改革,“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职责由发改部门转隶至生态环境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认真履行职责,扎实组织实施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持续有效推动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一是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内设专门处室,保障应对气候变化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措施,牵头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适应气候变化的重大目标、政策、规划、制度,指导部门、行业和地方开展相关实施工作。

二是与相关部门积极对接,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奠定基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完成“应对气候变化及碳减排”工作及资料交接;与自治区统计局就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报表制度以及2018年度碳核查企业名录等相关工作进行了沟通对接;向生态环境部汇报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并就2019年工作打算及2018年度二氧化碳排放考核等工作进行了沟通交流,生态环境部对我区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三是安排部署2018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启动了第三方核查与第四方复核机构招标。同时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确定了2018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有关工作的范围,要求各市、县(区)以及宁东管委会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局确认重点企业名单,积极组织企业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和制定监测计划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按照生态环境部2019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完善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机制,夯实碳核查工作基础,力争在碳市场建设、能源结构优化、低碳产业体系推进以及低碳示范试点等工作中实现新突破,稳步推进我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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