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北京市应对变化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
减排职责由市发展改革委划转至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局于2019年3月13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
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
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京环发〔2019〕6号)。中创碳投对该核查通知进行了解读,供业内人士参考。
主管机构变化
主管机构:由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划转至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排放单位范围变化
(1)重点排放单位:2018年度全市重点碳排放单位共903家,相比上一年度减少40家;
(2)报告单位:2018年报告单位共624家,相比上一年度增加3家。
关键时间节点变化
由于今年核查通知发布时间延后,排放报告报送、核查报告报送、既有设施配额调整申请和核发、新增设施配额调整申请和核发的时间延后约1个半月;初次填报、核查报告报送执法的时间延后半个月;履约清算和逾期未按时完成履约的重点碳排放单位责令整改时间保持不变。具体时间见表1。
核算依据及配额核定方法变化
北京市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北京市碳排放报告
第三方核查程序指南、北京市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报告编写指南和北京市企业(单位)配额核定方法均更新为2018版,其中需要重点关注的是北京市企业(单位)配额核定方法(2018版)中给出了相关行业2018年度控排系数(见表2),并对发电企业(热电联产)不同机组类型基准值进行了调整(见表3),整体体现市生态环境局对配额分配适度从紧的原则。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