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用能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

2018-12-19 09:57 来源: 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用能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


2017年12月28日,福建省政府下发《福建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提出2018年启动用能权交易市场,扩大试点行业范围。2019年,建成适应省情、要素明晰、制度健全、交易规范、监管严格、运行良好的用能权交易市场。2020年,开展试点评估,总结提炼试点经验并加以推广。

那么什么是用能权交易呢?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用能权交易是指

在区域用能总量控制的前提下

企业对依法取得的用能总量指标进行交易的行为

方案明确,

2018年起,加快将有色石化化工、平板玻璃钢铁等重点用能行业纳入用能权交易试点范围。

主要目标

2017

基本建立我省能源消费量报告、监测和审核、用能权指标管理、分配和交易等制度体系,初步完成用能权交易试点的顶层设计工作。

2018

进一步健全我省用能权交易市场制度体系,启动用能权交易市场,扩大试点行业范围。

2019

建成适应省情、要素明晰、制度健全、交易规范、监管严格、运行良好的用能权交易市场。

2020

开展试点评估,总结提炼试点经验并加以推广。

实施步骤

1

明确试点范围

2017年,先行将本省行政区域内火力发电(燃煤和燃气,不含自备电厂)和水泥制造(包括粉磨站)两个行业的用能单位纳入用能权交易试点,实现我省由节能量交易向用能权交易的过渡。2018年起,加快将有色、石化、化工、平板玻璃、钢铁等重点用能行业纳入用能权交易试点范围。

2

确认历史数据

开展用能单位历史能源消费量数据报送并对数据进行审核,为用能权指标分配和清缴提供数据支撑。

1.建立报送系统。

2.组织数据报送。

3.开展数据审核。

3

核对用能指标

1.设定指标总量。

2.进行指标核定。

3.指标注册登记。

4

搭建交易平台

1.明确交易主体。

2.确定交易产品。

3.建立交易系统。

5

规范交易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制定交易规则,明确交易参与方的权利义务、交易程序、交易方式、信息披露及争议解决等事项。交易程序包括五个主要环节:

1.开立交易账户。

2.开立结算银行账户。

3.资金划转。

4.指标交易。

5.结算(清算交收)。

6

实行指标清缴

用能单位根据经审核确认的上年度能源消费量,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部门足额提交用能权指标,完成清缴义务。未按时完成清缴义务的,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履行;逾期仍不履行清缴义务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明确用能权交易市场参与主体的信用信息评价标准和监管办法,严格履约办法,维护用能权交易体系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为维护福建省用能权交易市场秩序,平衡供需关系,1月15日,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印发《福建省用能权交易市场调节实施细则(试行)》。

市场调节方式

市场调节指省经信委通过用能权指标(以下简称“指标”)投放、回购等方式调节市场的活动。

指标投放指省节能监察中心在省经信委指导下卖出政府预留指标的活动。

指标回购指省节能监察中心在省经信委指导下使用财政资金买入指标的活动。

当我省用能权交易市场出现以下情况时,省经信委组织省用能权交易专家委员会对市场情况进行论证分析,决定是否进行市场调节。

(一)我省指标的日加权平均价格连续1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或跌幅达到一定比例时;

(二)市场供求关系严重失衡,流动性、连续性不足时;

(三)影响市场健康运行的其他情况。

省节能监察中心开立用能权资金账户、注册登记账户和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市场调节。用于投放的政府预留指标以及回购的指标应当存储在省节能监察中心的注册登记账户中。

每年履约期结束后,由省节能监察中心将剩余的政府预留指标从该账户中注销,回购的指标继续存储在省节能监察中心的注册登记账户中。

指标投放

省节能监察中心应当在接到省经信委进行指标投放的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在省节能监察中心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拟进行指标投放的公告,并在指标投放完成后,发布指标投放完成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时间;

(二)投放时间;

(三)投放对象的资格要求;

(四)投放指标的挂牌价格;

(五)申购限制。

有申购意向的用能单位应当在规定申请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申购申请,提出申购数量并支付交易保证金,交易系统在收到申购申请后冻结相应的交易保证金。申购数量应当为100吨的整数倍,最大申购量限制由省经信委确定。交易保证金计算公式:

交易保证金=挂牌价格×申购数量×10%。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应当对有申购意向的用能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资格要求的,受理其意向申购申请;不符合资格要求的,驳回其申请,不接受其交易保证金。

申请时间截止后,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应当向省经信委上报投放对象的申购申请汇总情况,省经信委确定投放的指标数量。

在投放时间内,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组织交易,指标投放以单向竞价交易方式进行。投放对象通过交易系统按照提交申购申请时确定的申购数量进行一次或多次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格。报价时,投放对象交易账户内可用资金余额应当不少于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之和。具体申购程序按照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执行。交易服务费的计算公式:

交易服务费=挂牌价格×申购数量×交易服务费率。

指标回购

省经信委根据市场运行情况确定指标回购的价格区间、数量、日期及方式。

省经信委决定进行指标回购的,省节能监察中心应当在接到省经信委通知后的2个交易日内在省节能监察中心网站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拟进行指标回购的公告,并在指标回购完成后,发布指标回购完成公告。

指标回购所需资金从省经信委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解决。

名词解释

用能单位:是指省人民政府用能权交易主管部门纳入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范围的独立法人。
能源消费量:是指用能单位年度综合能源消费量。用能单位自产自用可再生能源不计入其综合能源消费量。
用能权指标:是省人民政府用能权交易主管部门分配给用能单位指定时期内的能源消费额度,是用能权的凭证和载体。1单位用能权指标相当于1吨标准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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