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交易与碳排放交易工作思路与试点经验—中美合作排污许可证和排放权交易研讨会在京召开

2018-12-13 11:40 来源: 生态环境部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背景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大气部宋晓晖研究员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是排污权交易的纲领性文件。该文件首次提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而近期比较有代表性的相关文件之一为国务院办公厅发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的实施方案》,它是固定污染源的基础性制度排污许可制的重要纲领性的文件。2018年发布的环办厅[2018]1号文件,提出要进一步升华排污权交易的试点工作,同时要全面停止政府预留和出让排污权,鼓励发展二级市场

目前,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进展方式和方法主要聚焦在以政府为主导的一级市场,解决新源指标的管理问题是当前要务,现在所进行的工作主要是将新源有偿作为出发点以推动交易进程。排污权的有偿使用和交易,使得资源有偿有价的观念渗透进政府层面、企业层面和公众层面,与此同时也刺激了企业进一步的进行污染物的减排以取得更好的减排的效益。另外,宋晓晖指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是两个概念,应当有所区别。排污权有偿使用聚焦一级市场,目的是为了体现资源有价,倒逼污染企业的减排行为。而排污权交易的目的则是为了实现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以经济手段去调控企业,以最低成本来实现减排目标。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助理研究员宋晓晖介绍排污权交易工作思路和未来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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