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碳市场最新发展现状与趋势分析

2018-1-25 09:27 来源: ICAP官网

全球碳市场最新发展现状与趋势分析


全球碳市场发展动态

中国启动全球最大碳市场 

2017年12月19日,中国了启动备受国内外瞩目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中国碳市场规模将超过欧盟(EU ETS),成为全球最大的碳市场。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了由相关部委﹑省级政府,以及有关企业代表参加的启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标志着全国碳市场的正式启动。国务院于2017年底批准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建设方案》)就如何分阶段、有步骤地逐步推进碳市场建设做出了规定。据悉,中国碳市场初期将覆盖发电行业(含热电联产)的1700余家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超过30亿吨(约占全国排放量的30%)。《建设方案》第三条规定,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分三阶段稳步推进碳市场建设工作。第一阶段将侧重于基础建设,第二阶段模拟运行期将开展发电行业配额模拟交易,第三阶段将进一步深化完善,预计2020年前后启动配额现货交易。交易仅以履约为目的,在发电行业碳市场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将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

里程碑式协议助力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实现2030年目标 

2018年1月1日,加拿大安大略省将其总量控制与交易体系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及加拿大魁北克省的碳市场建立链接,形成了继中国和欧盟之后的全球第三大碳市场。2017年9月22日,西部气候倡议(Western Climate Initiative)的上述三方签署了基础性链接协议。在链接体系下,司法管辖区的配额允许相互交易,并用于完成履约。加州、魁北克及安大略省将举行定期联合配额拍卖(每季度),首次拍卖定于2018年2月21日进行。在链接协议签署之前,安大略省还发布了《总量控制与交易条例》的最终修正案。 

墨西哥加紧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2017年12月12日,墨西哥国会下议院(即众议院)修订了《气候变化一般法》的规定,授权政府行政部门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该修正案(西班牙语)尚需获得该国参议院的批准方可生效。根据修正案规定,除现有碳税之外,该国还将实施强制性碳交易体系。墨西哥环境和自然资源秘书处(SEMANART)计划(西班牙文)将在2018年上半年发布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市场交易相关规则,并更新“国家排放登记簿”的具体规定。按照计划,墨西哥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将于2018年8月投入运行,前三年为试点阶段(2018-2021年)。

区域温室气体倡议发布更新版《2017年示范准则》

2017年12月19日,区域温室气体倡议(RGGI)发布更新版 《2017年示范准则》,涵盖了主要体系要素的规范和要求,这些要求将在2020至2030年间为该体系下的碳市场建设提供指导。关键要素包括:进一步降低排放总量控制水平,到2030年比2020年水平下降30%(相当于比2009年的总量控制水平降低65%以上);建立新的排放控制储备(ECR),这是一种自动调节机制,在碳市场履约成本低于预期时下调总量控制水平,以防止碳价过度下跌。


美国弗吉尼亚州监管机构通过《总量控制与交易条例》草案,并考虑实施碳交易体系立法

2017年11月16日,美国弗吉尼亚州环境质量部空气污染治理委员会一致通过该州《碳排放权交易条例》草案。这一条例是基于2017年5月颁布的一项行政指令,它要求该部门起草一项法规,来限制电力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该法规应与其他州的类似措施具有相似的严格程度,并且允许使用市场化政策工具。这些进展为弗吉尼亚州与区域温室气体倡议未来建立链接奠定了基础。 

时任州长麦考利夫(McAuliffe)和新当选的州长诺瑟姆(Northam)发布的公告还提出了该州通过立法,而非通过行政条例与区域温室气体倡议建立链接,来加入区域温室气体倡议的可能性。该公告指出,若弗吉尼亚州的立法进程受阻,则还应继续通过实施行政条例推进碳市场建设。

韩国公布2018年总量控制水平 

2017年12月19日,韩国政府宣布,其碳排放权交易体系(K-ETS)2018年的总量控制水平设定为约5.385亿吨,覆盖近600家企业。该数字比2017年的总量5.51亿吨减少了2.3%。而2019年和2020年的总量控制水平尚未确定。在确定总量水平的基础上,分配方法将在2018年上半年公布,而韩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下的首轮拍卖计划也定于2019年初进行。

哈萨克斯坦重启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经过近两年的暂停后,哈萨克斯坦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于2018年1月1日重新启动。在对相关法规进行了多次修订后,哈萨克斯坦宣布启动全新的第三阶段(2018-2020年)全国碳市场。这些修订旨在完善该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设计,并使其更加有效地运行,包括为某些行业引入基准分配方法、扩大覆盖范围、设立配额储备机制等。 

乌克兰公布监测报告核查法律草案 

2018年1月9日,乌克兰生态和自然资源部(MENR)发布了一揽子国家立法文件草案 (乌克兰文),其中包括监测报告核查(MRV)法律草案和需要进行监测报告核查工作的活动类型清单(乌克兰文)。 这些规定为乌克兰计划建设的碳交易体系奠定了基础。该国正在按照《乌克兰-欧盟伙伴关系协定》所规定的义务建设其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受监测报告核查规定管辖的活动类型与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下的类似,包括大型火力发电机组(> 20兆瓦)和化石燃料密集型的工业活动。

全球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最新碳价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黄天成 2018-2-19 16:49
林业如何同碳交易所交易在一起?帮助林业产权拥有者得到碳汇的实际性收益?
引用 亿利国际 2018-2-2 00:40
我只想问下,如果是我自己上万亩地的林业,那怎么才能到交易所去卖?

查看全部评论(1)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